【普法宣传】明年起,阳江人看病、报销有调整!

2025-12-26 17:14:28 文章来源: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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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我市重新制定了《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普通门诊统筹实施“按比例支付、季度限额、年度封顶”的保障方式,控制门诊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

  再优化!单次报销额度大幅提升

  记者从市医保局政策法规科了解到,《细则》明确门诊统筹实行“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诊疗模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向上转诊的功能定位,并将参保人普通门诊的报销限额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季度限额”年度中途参保人员,其普通门诊限额按照参保首月所在自然季度按比例进行折算。

  同时明确,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封顶限额为我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年度封顶限额不结转下年度使用;季度支付限额按年度封顶限额的季度平均值计算,季度支付限额不结转下一季度使用。

  也就是说,2026年职工参保人门诊报销额度调整为每季度518.75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诊报销额度调整为每季度415元

  再升级!医疗机构范围扩大

  《细则》扩大职工医保参保人选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职工医保参保人仅能选定1家基层医疗机构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拓宽至全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择“一大一小”2家定点医疗机构为普通门诊就诊机构,并明确为配合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参保人选定的其中1家机构需为基层医疗机构。

        “一小”:指选择 1 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方便日常小病、慢病复诊就近就医。

“一大”:指选择 1 家本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满足专科诊疗、复杂病情诊治等需求。
重要提醒:选“一大”前必须先选“一小”,需先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再选定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可单独选择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若选定医疗机构无法诊治,需转至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须由本人已选定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后30天内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均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更便捷!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细则》还扩大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相关费用的规定,调整为可支付本人及近亲属相关费用。

  更高效!医疗机构月度预拨付比例提高

        此外,《细则》还将医疗机构月度预拨付比例由50%提高至70%,同时调整预拨付核算规则,由原按各医疗机构记账金额计算,改为按当期累计备案人数对应的包干总额计算,进一步保障了医疗机构的资金周转率。

  附:“双选点”操作指引

        1、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粤医保”小程序,或微信直接搜索“粤医保”

  

        2、在“粤医保”首页找到并点击门诊选点登记

        3点击新增选点


        4、选点类型选择“非基层医院”,按个人需求选择机构所属区域以及机构名称

  

        5、按规定上传《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选定表》、个人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6、提交后可查看已绑定生效的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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