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公安打掉1个“装修拉客”侵犯公民信息团伙!

2023-10-13 09:38:54 文章来源: 阳春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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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陈先生你好,需要装修吗?我们公司有优惠哦。”

  你是否会疑惑
  为什么他知道你有新房需要装修?
  近日
  阳春公安就抓了这么一伙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以拉客引流的犯罪团伙
  7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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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阳春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各类突出涉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阳春市公安局网通大队在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打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1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人,其中7人被依法执行逮捕,依法扣押一批涉案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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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网通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有团伙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拉客引流活动,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通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破案工作,全力全链条打击犯罪团伙。
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民警充分利用警务大数据平台,深入侦查研判,逐步查清以刘某(男,47岁,湖南岳阳人)、梁某瑶(女,32岁,马水人)两人为首的团伙组织架构。
专案组分别在9月4日及6日,联合派出所在市区三家装修公司,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刘某、梁某等15人,现场缴获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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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突审,民警循线抓获两名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楼盘员工陈某(女,35岁,阳春双滘人)、阮某(女,32岁,阳春春城人),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刘某(男,37岁,春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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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梁某瑶、阮某、陈某等7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阮某等11名违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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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是非法行为

相关单位、企业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加强信息防护

加强对员工以及外包公司人员

网络安全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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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要注意

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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