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2年兵役登记公告

2021-12-27 16:52:54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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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即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适龄公民(外省籍高校大学生在户籍地和学校所在地均可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31日前。

  三、登记地点

  各镇(街道)武装部设立兵役登记站,各村(居)委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兵役登记点,接收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格,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打印表格等服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由学校负责组织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地镇(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

  (四)下达结论。镇(街道)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镇(街道)兵役登记站将市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阳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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