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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00729526XP/2023-0093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01
名称: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告知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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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3-11-09  浏览次数:-

全市人民群众: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事关我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必须牢牢守住耕地这个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请大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牢记耕地用途,坚持良田好土要优先保粮食,果树苗木尽量上山上坡。严格落实占耕建房“八不准”、一般耕地“六严禁”、基本农田“四禁止”等要求,杜绝耕地抛荒弃耕现象,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切实筑牢粮食安全底线。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坚决不乱占耕地建房,遵守“八不准”要求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坚决做到“六严禁”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二)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六)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坚决防止“非粮化”,切实做到“四禁止”

  (一)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

  (二)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

  (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

  (四)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四、严格落实报备制度,违法占地零容忍

  凡在耕地上动土实施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包含村民住宅、各类设施、修建道路、养殖棚等,种植花卉苗木、果树等),一律要先行报告村(居)委、镇(街道)两级,经依法批准或许可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形成违法占地的,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线。让我们同心协力保护好耕地,种好地、多种地、种好粮。



  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