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00729526XP/2024-00117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1-30
名称: 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号: 春府〔2024〕17号 发布日期: 2024-02-0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第十七届75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十四届第11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阳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阳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康阳江2030”规划》《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以健康阳春建设为引领,扎实推进抓党建、强基层、筑高地、促医改、重预防、引人才、优服务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阳春市委、市政府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补短板、强弱项,把人民健康事业提高到新水平。“十三五”时期,阳春市卫生健康主要指标顺利完成。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由2015年的77.2岁上升至77.8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0/10万、3.11‰和4.77‰,维持在较低水平。健康阳春建设迈出新步伐,全民健康进入新时代。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基层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力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群众用药负担逐步减轻。

  ——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安全“大堤”进一步筑牢。2015年、2017年、2018年分别成立或调整阳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全市传染病疫情平稳,“十三五”期间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乙类传染病年平均发病率为256.33/10万,控制在历史低水平,并呈持续下降趋势;艾滋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艾滋病传播已得到有效遏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标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稳步提高,2019年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升级为三级妇幼保健院。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暴发,我市迅速动员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建六个工作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全力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实现社区零扩散、医务人员零感染、患者零死亡目标,并派出医务人员驰援湖北等地,为全国抗疫大局作出阳春贡献。疫苗接种工作全面有序推进,重点人员流调排查及时准确到位,集中隔离场所安全规范管理,哨点监测和院感防控工作抓细抓实,核酸检测能力大幅提升,全市疫情形势保持平稳。

  ——健康阳春行动深入推进,居民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健康阳春行动深入推进,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以全民健康为中心,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到实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上升。中医药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市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覆盖,全市100%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本形成基层中医药“15分钟服务圈”;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深入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不断发展。2021年阳春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形成常态。“互联网+医疗健康”全面发展,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阳春市“十三五”时期卫生健康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领域

指标名称

指标值

2020年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8

77.8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5

0

婴儿死亡率(‰)

6

3.1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

4.77

疾病防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5

25.03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100

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万)

12

15.1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63

46.48

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比例(%)

100

100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比2015年降低5%

6.22%

妇幼健康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1.95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80.80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96.80

医疗服务指标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8

6.6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6.0

6.48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8

2.04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5

2.61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医师数(人)

1

0.05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

3.14

医疗卫生保障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25

18.61

  第二节 形势与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把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把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要位置,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随着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的统筹推进,将进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阶段和改革措施密集出台期,相应改革措施的推行将进一步破除阻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更加合理、城乡医疗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更高、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为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注入新活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为创新医疗卫生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体验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推动智慧卫生健康创新发展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爆发,对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构筑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出了新要求,也带来了新机遇。

  同时,“十四五”时期,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未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专科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科研创新能力较弱;公共卫生资源分布不尽合理,结构有待优化;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协调;健康产业供给不足,发展相对缓慢;医疗卫生人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等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风险长期存在,艾滋病、结核病、性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高血压、糖尿病、各种肿瘤性疾病等慢性病发病率持续上升,不良生活习惯、职业卫生、环境安全、食品安全等多种影响健康因素相互交织,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严重的威胁。

  新蓝图已绘就,新征程已开启,要科学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凝聚强大力量,明确前进方向,完善行动方案,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主题,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健康阳春建设,为我市奋力在新征程上谱写阳春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卫生健康保障,优化人口发展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更好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践行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大力倡导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广泛普及健康知识,鼓励个人、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行动,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有效提升健康素养,在全社会加快形成更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建共享相结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职责,充分调动社会、个人的积极性,在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基础上实现人人享有。

  三、深化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努力在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这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健康阳春建设。积极整合资源,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强化亮点工作,提高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效,建立可持续发展新机制,推动全市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围绕市民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服务模式,提供专业服务,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更加安全牢固的公共卫生体系、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蓬勃发展,健康公平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力争位居阳江市前列。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婴儿死亡率保持在3‰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保持在8/10万以下,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健康服务模式更加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更贴近人民需求的健康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建立,卫生健康服务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发展新模式得到完善。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医联体和医共体平衡发展,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建设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智慧卫生健康创新发展。互联网技术在医疗健康服务方面应用更加广泛,在医疗健康利民、便民、惠民上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传统医疗模式转变。信息时代的卫生健康事业蓬勃发展,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在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健康阳春建设中发挥更加突出的引领支撑作用。

  阳春市“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指标名称

2025年目标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9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8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3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

预期性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0

预期性

健康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0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

预期性

千人口献血率(‰)

持续提升

预期性

国家卫生城镇数量占比(%)

持续提升

预期性

健康服务

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9.74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75

预期性

其中:每千人口拥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62

预期性

健康服务

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3.88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药师(士)数(人)

0.54

预期性

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数(人)

4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公共卫生医师数(人)

增长30%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5.5

预期性

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约束性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60

预期性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防噪音耳塞或耳罩正确佩戴率(%)

≥80

预期性

健康保障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25左右

约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一、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总体规模和单体规模。规划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逐步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站为基础;在市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医院为基础,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慢性病医疗机构长足发展的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以及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加强与省级、市级医学中心和省级、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协作,引进国内外一流医疗资源,推进高质量医院、市呼吸医学中心、市心血管中心和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引进社会资本,集中力量抓好医疗卫生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推进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等项目建设。

  三、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快县镇医院人、财、物的资源整合,完善资源和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县、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模式,完善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发展,建立可持续发展新机制,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完善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的医保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医保对我市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医共体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的双目标。大力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打通优质医疗资源和人才“下沉”渠道,以“输血”促“造血”,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诊疗水平,让广大群众能就近就地就医,切实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看病负担。促进两个医共体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互联互通。

  专栏1 医疗卫生体系重点工程

1. 构建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完善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快推进阳春市公共卫生医院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病区升级改造。

2.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阳春京伦妇产医院项目、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三甲卫生院迁建项目、八甲卫生院迁建项目以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短板等项目建设。

3. 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阳春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补短板、中医馆、村卫生站中医阁等项目建设,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第二节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四、优化医疗资源区域布局。坚持以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统筹医疗资源总量、结构、布局,建高地、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医疗资源整体效能,增强重大疫情应对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市级医疗卫生高地,将阳春市人民医院、阳春市中医医院打造成本区域医疗中心和高水平医院,拥有一批粤西片区一流的高水平医学团队,若干个专科达到粤西领先水平。合理配置各区域医疗机构数量,规划在医疗资源相对匮乏的区域建设公立医院,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动阳春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加快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五、合理规划发展区域医疗服务。按照县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级医院重点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与业务协同,加强对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的技术指导。整合区域内现有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以下统称接续性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大区域内服务协同,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加强医防融合、平急结合、医养结合,推动区域医疗资源融合共享。到2025年,医疗卫生综合服务可及性和能力显著提升。

  六、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以促进健康为中心,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加强对慢性病、老年病的防治力度,健全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远程医疗协作网,构建新型卫生健康服务模式。

  七、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放宽人才流动,放宽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限制,减少审批环节,有序适度扩大医疗卫生用地供给,在规划中给社会办医预留空间。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退休医师到基层设立个体诊所或在基层医疗机构执业。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实现跨市县连锁经营、规模发展,并鼓励举办面向境外消费者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探索以社会力量为主,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打造特色鲜明、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健康服务产业聚集区。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自律、诚信服务、规范发展。

  第三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八、加快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配套资金,科学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符合医院人才发展的机制,加强高素质人才培育和高层次平台建设,把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短期引进与长期引进相结合,引进培养若干高层次领军人才以及院士工作团队,抢占人才制高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高质量建设市呼吸医学中心、市心血管中心。推进“互联网+医疗”战略,建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智慧医院。

  九、强化重点专科建设。制定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加强财政保障,建立重点专科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我市现有省级、市级重点专科的培育力度,力争在2025年前填补国家级重点专科空白和创建更多省级重点(特色)专科。督促9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加强软硬件建设,争取重点专科通过验收率达到90%以上。加强与实力较强的医院、专科合作,完善学科发展机制,推动专科分类建设,推进多学科联合诊疗,打造区域疑难病会诊中心,切实提高疑难病的诊治能力。

  十、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医院的交流合作,加强三级医院科研硬件建设,鼓励开展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导向的科研项目,积极承担省、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级或市级科研基金项目等任务。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打造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做好医疗卫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尤其是面向基层的适宜成熟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在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框架下完善互联网医院建设,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打造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信息共享体系。健全政府办医体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加强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实施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制度,强化对医院人、财、物、技术等核心资源的科学配置、精细管理和有效使用。

  十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努力实现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以抗菌药物管理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进一步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完善医患争端解决机制,健全患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护医护人员安全。

  第四节 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十三、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村卫生站建设,突出抓好场所建设标准化、设备设施标准化、功能设置标准化,改善基层就医环境,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村医培养和培训,建立适合农村医生的学习与考核制度,全面落实村医待遇保障,完善村医准入退出机制。

  十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等问题。加强县域医疗卫生资源规划,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治能力,强化县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年底,20%左右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荐标准,70%左右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处方服务全覆盖。

  十五、完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机制。实施县域医疗强化项目,以县级医院能力提升、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比例和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和落实财政补助、人事分配、医保支付、价格管理等配套政策,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转变基层服务模式,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筑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

  十六、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签约服务区设置,为签约居民提供包括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以签约服务为抓手,为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和家庭提供个性化、有价值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团队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数量、质量、效果并重,强化医防融合,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节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十七、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健全完善以阳春市中医院为龙头、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为骨干,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色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打造中医医疗服务高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推进阳春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推广建设中西医结合特色的康复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中医馆”设置康复室,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建设规范化中医科、中药房,阳春市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到2025年,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十八、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做强中医药服务龙头,推动阳春市中医院升级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支持开展紧密型县域中医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强医疗联合体中医药工作,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服务新体系。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创新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建设。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等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

  十九、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视中医药经典医籍研读及挖掘,全面系统继承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学说,不断弘扬当代岭南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地方特色的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加强省名中医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弘扬传播岭南中医药文化,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伴我成长”进校园活动,定期发放中医药宣传手册到中小学学校,提升群众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持续实施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加快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普及。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培育道地药材产品和中药材种植基地。

  第六节 推进健康阳春建设

  二十、完善健康阳春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健康阳春2030”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人民健康福扯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措施,完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健康阳春行动推进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员、学校卫生健康副校长制度。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强化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管理、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等相关工作组织动员。

  二十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总结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有效经验,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巩固和发展卫生创建城镇成果,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力争到2025年实现省级卫生镇全覆盖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推进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把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成无烟单位,到2025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

  二十二、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为重要抓手,充分整合卫生健康系统健康促进与教育资源,结合“健康中国行”“健康知识进万家”“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不断提升居民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到2025年,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普及,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特别是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社区(村)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卫生健康机构主阵地作用,提供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健康教育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均等化,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持续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推进全国和全省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区建设,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

  二十三、推动健康产业全面发展。鼓励和支持培育健康知名品牌,做强做优做大本地健康产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健康产业,鼓励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医养融合疗护中心,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安宁疗护,支持医院提供临终关怀服务。发展智慧健康服务产业,鼓励开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网约家庭药师等服务。

  第七节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二十四、健全疫情防控机制。立足平战结合,统筹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强化医院感染规范化管理。完善多因素、多病种监测哨点布局,健全智能化多点触发疫情监测体系,强化症候群、疾病、危险因素和事件的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升公共卫生评估和早期预警能力。加强镇(街道)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水平。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度体系。

  二十五、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强化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员和实验室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提升各级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水平。构建以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我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强化疾控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卫生应急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二十六、提升传染病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强化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区域整体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开展乙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结核病、梅毒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经血液传播传染病。进一步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结核病社区综合防治新模式,拓展耐多药结核病规范诊治覆盖面。优化梅毒等性病综合防治策略,加强性病防治能力建设。消除麻风病危害。全市维持消除血吸虫病状态,继续巩固全市消除疟疾成果。加强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麻疹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定点医院建设,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加强鼠疫等烈性传染病的防控,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H7N9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

  二十七、提升慢性病综合服务水平。完善慢性病防治保障制度,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加强慢性病及其危险性因素监测,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建立完善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健康管理与分级诊疗,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

  二十八、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机制。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培训等制度。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和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健康企业建设和“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探索依托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尘肺病康复站、用人单位等建设一批“职业健康小屋”。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二十九、健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快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公益心理援助平台,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工作沟通协调,相互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完善心理健康矫治措施,强化对行为障碍、抑郁症、儿童青少年孤独症、焦虑症、强迫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以及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及培训,增强青少年的心理搞压能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动长效针剂的使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完善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

  三十、推动妇幼健康普惠提质。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完善我市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救治能力。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加大对宫颈癌和乳腺癌的防控。全面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倡导优生优育,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加强生育全过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到202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不低于90%。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范,到2025年,全市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5%。

  三十一、完善残疾预防体系和防控网络。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病等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医疗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便利看病就医设施,强化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与合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水平。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政策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保障制度,全面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健全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医疗和康复救助制度。推进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康复科学体系建设,推进康复科学教育发展,强化残疾人康复从业人员培养和技术培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到2025年,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十二、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应急能力。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快速反应指挥机制和决策系统,建成流行病调查指挥管理系统,实现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令畅通、信息共享、统一调度、整体联动、协调一致,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辅助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研判、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常态化培训和演练制度,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强化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优先调派系统。

  专栏2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1.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以市人民医院为医疗力量储备主力,全面建立起覆盖全市、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升全市救治效率。

2. 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完善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员和实验室人才引进和培训。推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综合防治模式,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卫生应急预案机制。

3. 职业健康保护能力提升项目:推动各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确定1家公益性质机构承担辖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

4. 妇幼健康项目: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继续推进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出生缺陷防控项目,为群众提供出生缺陷全程综合防治项目。

  第八节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三十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提升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老年痴呆症、失能等疾病的有效干预。完善长期医护保障体系,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加快建设阳春市综合养护院,扶持1—2家公办医养结合机构。

  三十四、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我市妇幼保健服务网络,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城乡母婴设施建设,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幼儿园开设托幼班。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位数达5.5个。

  专栏3 妇幼保健服务提升项目

1. 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建设,力争我市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

2. 托育服务提升项目:推动在居住区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立健全托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规划。

  三十五、强化生育政策配套衔接。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人口监测和生育形势研判,完善支持生育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生育奖励和扶助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支持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第九节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健全医学终身教育制度,加快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卫生和教育资源,发挥远程教育的技术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加强医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搭建优秀医学人才培养平台,推进博士工作站建设,加大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努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配置不足问题。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2.75人。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在岗医师转岗、岗位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等,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实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4名以上。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护理、急救、康复等紧缺人才以及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多方式增加产科、儿科医师和助产士数量。加强药师和中医药服务、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

  三十七、优化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保障。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适应行业特点、有良好激励作用的薪酬制度,建立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在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工作积极性。

  第十节 推动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三十八、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阳春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广东“健康云”服务计划,整合健康信息资源,支撑医疗健康服务有效开展。推进全民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全民健康信息的规范管理,完善规范的全民健康信息化安全保护机制。到2025年,全市100%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建立覆盖省、市、县、镇、村五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架构,实现全民健康信息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群众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

  三十九、推动智慧卫生健康创新发展。加大“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力度,在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框架下完善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打造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信息共享体系。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依托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消除数据壁垒,畅通部门、区域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强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大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全面联通健康业务专网,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不断提升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信息化水平。

  第十一节 加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四十、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保障机制,健全分级诊疗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细化医疗机构分工,坚持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切入点,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要以大病、急病诊疗为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以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防病、康复为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家庭医生签约制为抓手,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名医工作室、老年病科、康复科、中医馆等相结合,共同构建基层疾病防治体系。逐步统一医联体内部的基本药物目录,让基层患者得到三甲医院的药物保障服务,使其能够安心在分院就诊和住院。通过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促进形成合理就医秩序,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

  四十一、持续强化“三医联动”。进一步扩大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病种范围,力争基本覆盖所有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监测预警,保障群众救命救急药供应。督促各级医院积极引进、合理使用利用市场优势价格大幅降低的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建立科学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的经济杠杆作用,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按病种分值结算制度,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分析,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一体化智能综合监管,努力实现“三医”信息共享,对医疗服务价格、医保筹资和支付、居民医疗负担控制、药品使用等关键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

  四十二、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支付方式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

  四十三、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强化低价药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完善政府药品储备制度。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县(市)镇村一体化药品配送。完善药品价格、质量等信息公开机制。引进现代物流业和连锁经营模式,提升我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规范用药行为。推动“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督促医疗机构通过阳光用药平台、药品信息化系统、药事管理委员会等有效规范药品管理,积极配合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四十四、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推动监督方式向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转变,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整合监督执法资源,完善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机制,统筹对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工作综合监管,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监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监管,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创新卫生与健康相关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健康领域诚信建设,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第四章 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阳江市委、市政府及阳春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牢牢瞄准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和切实行动,确保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预期成效。

  一是落实组织管理保障。发挥阳春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解决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横向部门间加强协作,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纵向政府间加强上下沟通,做到政通令行,整体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特别是切实做好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学科建设等。合理规范设置医疗卫生发展重大专项经费,推动实施一批治未病、医疗、康复、医养结合、中西融合、师承、科研项目,全面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

  三是落实人力资源保障。人才是事业发展第一资源,要探索建立符合医药卫生人才成长规律和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医药卫生人才评价、考核、奖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政策环境。

  四是落实监督评估保障。从政府部门协同监管、行业组织规范自律、评估机构自我管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四个方面推进保障措施,建立政府督导、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估机构行业管理体系,形成覆盖评估申请、受理、开展、复核、终核、质控等评估各环节及评估机构评估员的全流程、全体系监管。

  五是落实宣传引导保障。充分认识宣传工作对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正向引导作用,做好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及时跟踪工作热点、发现工作亮点、关注工作重点、聚焦工作难点,大力宣传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特别是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公众对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认同感和获得感,营造全市上下共同参与卫生健康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