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搭建临时棚跟建设楼房一样都需要申办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如果你在屋边搭建临时棚没有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该临时棚就属于违建。如果你的确因生活所需而搭棚,建议你到住建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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