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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730452375Y/2024-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30
名称: 中共春湾镇委关于十四届阳春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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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春湾镇委关于十四届阳春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7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春湾镇下辖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8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春湾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镇委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春湾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问题整改,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春湾镇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于2023年8月24日成立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镇巡察整改督导检查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于2023年8月底由镇党委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召集相关业务部门与各村(社区)书记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于2023年9月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镇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镇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二是有序推进整改。坚持分类推进、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推动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台账资料、强化项目落实等措施,推动镇班子成员常态化到村(社区)党组织指导整改工作,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镇巡察整改督导检查组根据整改时限,定期通过“听、查、看、谈”等形式开展督查,全面掌握村(社区)党组织和相关责任部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指导解决问题,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不同整改阶段取得实效。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领导班子成员间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自我革命精神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政治意识不强,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

  (1)对上一轮巡察指出“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本轮巡察仍发现16个村委会存在报销资料没有附带相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审批表格、缺少盖章和签批手续等。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报账资料,那星村、马狮田村已找到相关报账资料,大岗坪等3个村已完善报账资料。二是镇财政所加强业务审核,规范合同管理,确保今后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2023年11月镇领导对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对上一轮巡察指出“三资台账不完善、不清晰”问题在本轮巡察仍存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自由、新明等6个村委会已按规定整改完善“三资”台账。二是已对全镇28个村(社区)集体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摸排登记,并提醒村(社区)及时将新增资产情况向镇“三资”办报备。三是2023年10月开展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培训,提醒村(社区)要通过平台进行规范发包集体资产,并对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指导。

  (3)对上一轮巡察指出“工作作风不实,会议记录造假”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涉及问题的6个村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该6个村的党组织书记已提交书面检讨。二是2023年9月至11月,镇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对全镇村(社区)党组织会风情况进行检查,对村(社区)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进行督导指导。三是2023年10月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

  (4)对上一轮巡察指出“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涉及问题的24个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该24名书记已提交书面检讨。二是2023年10月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三是2023年9月至11月,镇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对全镇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专项整改检查和党建业务指导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做好整改。四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要求完善入党材料,镇党建办专门工作人员初审、党建办主任复核、组织委员抽查入党材料,层层严格把关。

  2.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到位。

  (1)实地巡察发现,13个村委会的部分自然村环境卫生状况差,影响村容村貌。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该13个村委会自然村申报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并督促其限时整改,改善村容村貌。二是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约谈“反弹”现象严重的村。三是2022年9月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四是已在自由村开展积分制试点工作,并开展积分兑换活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五是2023年9月至11月,挂点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领驻点镇干部到各村委会督促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茶园、车田、清水塘等村污水池重新种植净化性植物。二是施工方已修复自由村蓬塘自然村地下排污管道。三是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对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安全问题不够重视。

  (1)通行道路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已开展村道塌方、掏空摸排工作,其中涉及整改问题的行政村已上报村道掏空情况,形成台账,积极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单改双建设等项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村道进行修复。二是对涉及道路安全隐患的山角、廖施等9个村委会,督促其积极参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并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村道设置安全标识和安装防护栏,如山角门口坡、新楼,督促村委会自行整改;大岗坪村已在存在安全隐患鱼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救生圈等基础设施。三是推行路长制,已成立春湾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把路长制宣传海报发给各村,明确道路管护责任,督促村委会对村道进行日常管护。

  (2)桥梁安全风险比较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下山爱国段桥、云林二桥、山角大桥已设立安全警示牌,大垌村大垌桥已设立安全警示牌、限重通行标志,山角三拱桥已设置限速桥墩。二是我镇已申报亟需修复桥梁24座,待阳春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安排维修,云林二桥、山角大桥、大垌桥已列入改造任务。

  (3)青云社区人民中路商业街路旁十多根电信线杆设置不合理,影响交通安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督促电信等部门迁改电线杆。二是人民中路升级改造已纳入春湾镇美丽圩镇建设一期,项目已完成立项,待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4)爱国村田头自然村一条废弃灌溉导槽横跨进村主干道上方,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警示标识牌,提醒过往车辆、人员注意安全。二是镇政府已同意下拨资金拆除该灌溉导槽,爱国村已完成“四议两公开”程序并选定施工单位,现已开工拆除。

  4.担当不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力。

  (1)部分自然村村道未实现硬底化,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水浸路,影响村民出行,村民多次反映也没有得到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全域人居环境整治自然村共355条,现已通过竞争演讲创建自然村306条,剩下49条争取于2025年创建并完工建设,实现全部自然村硬底化。二是2023年已申报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建设村庄为井坑村委会、刘屋寨村委会,共1.88公里,现在进行设计。

  (2)安民村各边寨、爱国村松岗自然村路面出现破损。

  整改情况:一是安民各边寨路面已填补,已向汕湛高速征地组申请修复爱国松岗村路面。二是已开展路长制工作,发放路长制工作海报,明确道路管护责任。三是积极向市交通运输局争取2024年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指标。

  (3)青云社区一巷道下水道堵塞。

  整改情况:该巷道下水道已疏通。

  (4)山角村国道369线龙宫岩原路口被封。

  整改情况:一是市道安办和市公路事务中心到现场调研,并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协调会。二是2023年7月3日和9月26日阳春市公路事务中心到春湾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5.水利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

  (1)部分自然村灌溉水渠长满杂草,长期淤塞未及时清理,影响农业生产用水。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粮食生产基地的设计招标工作,已完成初步设计,其中前进村委会和卫国村委会建设渠道长约6公里已纳入粮食生产基地一期,待市政府同意后进行施工招标工作。二是于2022年12月15日争取市农业农村局25万资金对卫国村委会、山中间村委会水渠进行加固和清淤,于2023年5月完成;2023年3月20日争取市农业农村局10万元资金对新明村委会部分水渠进行修复;2023年8月1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资金20万元用于水渠修复与清淤等。

  (2)云霖河欧垌村河段、山中间村河段未及时清淤造成汛期排洪不畅,农作物受浸。

  整改情况:一是现已完成欧垌村塘肚湾河段和山中间村大坳河段清淤。二是云霖河中小河治理项目已被纳入2024年市政府重点项目。

  (3)全镇共有128项需要维修加固的水利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粮食生产基地的设计招标工作,已完成初步设计,其中前进村委会和卫国村委会建设渠道长约6公里已纳入粮食生产基地一期,待市政府同意后进行施工招标工作。二是于2022年12月15日争取市农业农村局25万资金对卫国村委会、山中间村委会水渠进行加固和清淤,于2023年5月完成;2023年3月20日争取市农业农村局10万元资金对新明村委会部分水渠进行修复;2023年8月1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资金20万元用于水渠修复与清淤等,待市农业农村局划拨资金后实施。

  6.基础设施薄弱,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1)山角、安民村委会办公楼墙体出现裂痕,均属于D级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2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安民村委会重建办公楼,2023年11月已向市发改局申请项目立项,待立项完成后开工建设。二是已向市政府报告山角村委会办公楼情况,2023年8月对山角村委会办公楼楼面进行补漏。三是排查出大岗坪村办公楼也属危房,已向市发改局提交危房改造项目书,2023年11月向市政府请示实施春湾镇大岗坪村委会综合楼建设工程。茶园村委会办公楼洪水时易受浸,已申请搬到原茶园小学办公,待资金到位修缮办公场所后即可搬迁。  

  (2)原春湾糖厂旧宿舍楼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楼房外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二是春湾大道改造工程已在糖厂附近道路设交通路灯、监控等。三是镇农业农村办(规划建设办)和湾北社区加强日常巡查。

  7.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不力,美丽乡村工程管护不到位。

  (1)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幸福村委会已有3条自然村通过竞争创建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二是山中间村委会格水自然村于2023年2月23日完成验收工作。

  (2)前进村古旧塘自然村美丽乡村提升工程中,人行道、宣传栏和“鹅卵石”小路旁杂草丛生,棋艺广场和弧形广场满地落叶。

  整改情况:一是已做好古旧塘村村内保洁工作。二是2022年9月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8.村“两委”干部凝聚力有待加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协调处理群众矛盾不力。前进村古旧塘自然村一村民建房时占用了房屋侧边巷道一角铺设门前地坪。

  整改情况:经多次协调,该村民认定其门前地坪原为其宅基地,不属于集体,因此其不愿意出让用于建设巷道,我镇将继续加强协调。

  (2)协调处理群众矛盾不力。前进村春湾中心小学便道设置两条固定限宽柱不合理,村委会协调处理不积极。

  整改情况:2023年9月已拆除前进村春湾中心小学便道一条固定限宽柱,允许摩托车通过。

  (3)协调处理群众矛盾不力。前进村红旗一、红旗四自然村的村民小组印章一直交由村委会代管,前进村委会对村民小组新老交接问题处理不积极,存在慢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1月13日约谈前进村有关干部。二是红旗一新村民小组长于2023年8月9日签领村民小组印章完成交接;红旗四新村民小组长于2023年10月30日签领村民小组印章完成交接。三是于2023年11月举办春湾镇村民小组长培训班,全面提升村民小组长履职能力。  

  9.农村耕地“非粮化”问题仍然存在。存在改变耕地用途,种植风景树或果树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耕地“非粮化”台账。二是出台春湾镇耕地“非粮化”整改方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资金使用管理不当,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违反财务制度使用“白条”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9月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开展财会业务培训,学习《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内容。二是镇财政所严格审核村委会日常报账资料。三是要求各村开支使用正规发票入账、杜绝白条报账。

  (2)大额提取现金,存在现金管理风险。

  整改情况:要求各村(社区)发放补助款类采用转账方式,日常开支类现金超1000元以上全部用转账方式支付。

  (3)违规使用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办公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组织各村(社区)财务报账员学习《阳春市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实施办法(试行)》。二是2023年10月镇财政所加强对会计、出纳等人员培训有关村级办公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审核标准。三是2023年11月镇领导到镇财政所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镇财政所加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报账审核。

  (4)会议餐费超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组织各村组织书记、报账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再次明确会议餐费不得超标准使用。二是已提醒各村集体资金支付餐费时要结合实际村自有资金的收支情况,不得超额超标准使用,并参照镇每人每餐不超40元餐费标准严格审核开支。三是2023年10月镇纪委对8个村党组织书记、报账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2.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

  (1)应收款未及时收回,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组织报账员学习《阳江市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各村严格按规定进行集体债权清收。二是督促相关村收回应收款,现欧垌村3笔应收款已收回,山角村2笔应收款已收回。

  (2)应付未付款长期挂账,存在资金挪用的风险。

  整改情况:电站将该支付给自然村的管理费划拨到村委会账户,但由于电站与自然村协商不成功,自然村不收该笔管理费,导致应付款无法支付。目前已协调付款方与收款方按合同收付款。

  3.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留存率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约谈山角村、井坑村、龙田村、湾北社区、湾南社区5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督促提醒其敢用善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二是2023年10月镇党建办联合镇农业农村办举办村级业务培训班,学习《阳春市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内容。三是要求村(社区)每月上报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到镇党建办。

  4.没有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整改情况:今后指导各村(社区)按《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完成预决算,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完善。

  (1)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举办镇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提高村(社区)业务水平,要求规范签订工程项目合同。

  (2)工程项目报账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开展财会业务培训,学习《阳春市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财务制度。二是要求各村(社区)今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办法,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加强报账审核,对于不规范的报账一律退回完善。

  (3)村集体资产或收益流失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开展财会业务培训,学习《关于村集休经济收入统计及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财务制度。二是2023年10月组织各村(社区)书记、报账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三是廖施村2016年收到村集体征地款设立会计科目在应付专项款中,现专项款余额有198026.54元。要求村委会找出征地清册,证明有属于村委会收入部分资金再调账。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统一开设集体资金账户,集体资金管理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举办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2023年11月举办村民小组长“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解读《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提高村组两级“三资”管理业务水平。二是目前春湾镇共438个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部开通账户,督促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将集体资金存入公账并持续跟踪落实。

  6.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组织村级报账员举办财会业务培训班,明确专款专用。二是镇财政所加强资金支付审核,督促村(社区)规范使用各项经费。

  7.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变更处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已做好“四议两公开”工作。二是已督促各村委会做好美丽村庄建设的前期宣传工作,与村民探讨建设方案,在设计阶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8.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公款私存,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的三个经济合作社共98万集体资金已存入集体账户。二是镇纪委向全镇村民小组长(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印发纪律提醒函,讲授廉洁教育课,编印警示教育案例。三是镇党委通过召开大会督促提醒全镇村民小组长杜绝公款私存、贪污挪用等行为。

  9.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举办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已对全镇28个村(社区)集体资产进行重新摸排登记并进行折旧。三是对全镇28个村(社区)固定资产登记和折旧进行定期检查,规范“三资”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党组织议事决策不严肃、不规范。一是大部分村(社区)开支超一千元没有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开支超一万元没有经党员大会研究同意。二是个别村委会召开慰问相关会议,没有讨论慰问具体金额。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涉及问题的1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谈话,该1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已提交书面检讨。二是2023年10月组织全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召开业务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提高对“四议两公开”的认识。三是2023年9月至11月,镇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对28个村(社区)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工作指导。四是2023年11月镇领导到镇财政所指导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镇财政所加强报账审核。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是没有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没有按要求开展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涉及问题的12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谈话,该12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已提交书面检讨。二是2023年10月组织全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召开业务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切实提高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2023年9月至11月,镇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对28个村(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工作指导。

  3.会议记录混乱。主要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后补、撕毁记录页数和涂改会议记录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涉及问题的马狮田等22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该22个村党组织书记已提交书面检讨。二是2023年9月至11月,镇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对全镇村(社区)党组织会风情况进行检查,对村(社区)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进行督导。三是2023年10月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

  4.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镇纪委对山中间等11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并责令其作深刻书面检查。二是2023年10月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学习《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内容,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按规定要求做好村(居)务、财务、党务公开。三是2023年9月至11月,镇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对全镇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内部监督机制不畅,监管缺位。一是村务监督成员老龄化严重。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和镇公共服务办于2023年11月约谈新村监委主任,督促其认真履行村务监督义务。二是2023年11月举办春湾镇村(居)监委员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村(居)监委员业务水平。三是镇纪委和镇公共服务办于2023年下半年对廖施村等10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6.党组织队伍建设弱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弱化。如自由村、车田、卫国村党组织支委均空缺一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约谈自由、车田、卫国等村党组织书记,督促其尽快物色支委人选,壮大党组织队伍建设。二是以上三个村级党组织均已培养现任村委会委员为党员,待党龄满一年后考虑补选入党组织班子。

  7.党组织阵地建设薄弱,下属党支部活动场所残破不堪。下山村第二支部活动场所破旧不堪,城垌村委会存在同类型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的两个党支部活动场所均已搬迁。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效。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深层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三)坚持真抓实干,开创工作新局面。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全面谋划部署,细化完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对各项工作坚持常指导、常督促、常检查,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7823403;邮政地址:阳春市春湾镇湖滨路1号,邮政编码:529616;电子邮箱:chunwdzb@163.com。 

中共阳春市春湾镇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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