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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阳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0072954117/2023-00109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12-25
名称: 报废车套上假牌继续开?短距离行驶也不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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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套上假牌继续开?短距离行驶也不行!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报废车安全系数低
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短途行驶就没事了吗?
万万不可!

近期,广东某地发现一辆涉嫌伪造号牌的套牌车,执勤民警立即出警,锁定了嫌疑车辆。经查,民警证实该车确实存在套牌违法行为立即将该车辆以及驾驶人带至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通过信息比对,民警发现该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也承认了该车属于报废车套牌车,驾驶人觉得自己只是用来短途送水的生意,因担心被交警部门发现,就侥幸套上了假的号牌继续开。

民警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目前,警方正在按照流程对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那么
什么是报废车呢?
什么情况属于强制报废?
一起了解一下!

什么是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车辆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

(一)各类机动车达到以下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律依据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并对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

广东交警提醒

请广大司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