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筑牢安全防线 共护阳春学子出行路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道路上的交通流量日益增大,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形势愈发严峻。其中,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仅2024年我市就有涉学生交通事故59起,其中4名学生因此失去生命,有2名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因违规操作发生事故造成对方死亡,这些事故给许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和损失。希望您与孩子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共同创建阳春市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为此阳春公安交警特向您和您的孩子发出以下倡议: 1、家长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驾乘摩托车时,驾乘人员均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2、家长要教会孩子必要的交通规则,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要教育孩子安全走路、横过马路,走路要走人行道,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过路口要“ 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服从交警或信号灯指挥,不闯红灯。要教育孩子在路上不追逐打闹、不跨越、攀登马路的隔离栏杆等。接送学生的家长,在校门口要做到“即停即走”,请勿长时间停放,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3、履行监护责任,家长义不容辞。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不能使用非法营运的面包车、三轮车、农用车、货车或其他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孩子,并告诫孩子不要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如孩子由家中老人接送的,请教育好老人家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安全措施。为保证学生安全,我们提倡低龄及路远学生由家长接送上下学,确因外出务工原因不便接送的,委托亲朋、友邻或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接送。 4、家长要坚决杜绝未满18周岁的孩子驾驶机动车辆(含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车),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驾乘非机动车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要做到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逆向行驶。 5、请家长在百忙中也要密切关注孩子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切实负起对孩子安全护送的责任,要与学校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如果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配合学校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并予以纠正。 为了我们的城市更美好、交通秩序更畅通,让我们齐行动,共努力,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市公安交警部门也将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确保学生在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学习成长! 阳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