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严厉打击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巩固“双减”工作成效,阳春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持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无证办学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
2025年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市监、消防等部门执法人员对阳春市某堂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培训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培训场所存在开展书法、学科类培训行为,遂对其立案调查。经查,阳春市某堂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书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阳春市教育局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办学;没收违法所得8220元,上缴国库;罚款8220元,上缴国库。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执法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无证培训、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净化培训市场,改善培训环境,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确保学生培训安全和身心健康。
特此通报。
阳春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