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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568255508X/2022-00419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8-23
名称: 转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经办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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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经办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3  浏览次数:-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40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工作,规范管理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信息,建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保障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真实性和提高审批效率,现将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经办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建立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制度

  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凡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须按通知要求,在首次完成全部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入库工作后,每年须通过互联网向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报送上年度本企业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等相关信息。全市实施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企业每年向属地受理提前退休部门报备一次。

  二、强化管理责任

  各符合登记备案制度有关单位及企业须规范填报信息,并对所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好备案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种岗位和从事时间等,要及时建档造册,做好信息保存工作,为建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提前做好准备。从2020年6月起,没有实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制度的单位,职工申请提前退休事项将不予受理。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经办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