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在阳江、阳春两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阳江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在市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下,扎实有效地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各部门坚持以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我市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
为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开展,我市及时调整了阳春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负责领导全市双打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及时转发相关文件,研究部署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二、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严查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职责,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坚持打建结合,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烟草制品、农资、服装、家用电器等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共查办侵权假冒违法案件233宗,涉案案值1392.01万元,罚没274.99万元,逮捕4人,提起公诉2人,有效地打击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重要抓手,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一是开展打击全市服装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服装质量安全和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办假冒伪劣服装案件16件,罚没1.95万元。二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治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震慑力,共查办民生领域各类涉及侵权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案件111宗,罚没66.64万元,其中包含食品案件87宗,罚没57.23万元。三是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联合整治药械化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办“两品一械”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案件8宗,罚没1.75万元。四是联合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蓝剑”专项行动,共查办假烟案件22宗,罚没5.02万元。五是开展商标专利保护“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涉外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重点商标的保护,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案件,共查办商标违法案件3宗,罚没款3.76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烟草部门扎实推进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蓝剑”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卷烟中转分销“斩链”行动,强化多部门、多警种联合打击机制,聚焦破大案、摧网络、捣源头、打链条,截至目前,共查处涉烟违法案件170宗,查获违法卷烟599万支,其中假烟案件61宗117.7万支,查处5万元以上大要案17宗;取消违法违规大户资格1户,取消普通资格7户。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专项打假工作,重拳打击制假售假犯罪活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同时强化联合相关执法机关,开展专项检查,年内共出动警力60人次,同时,与阳春市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0多次,检查商铺、仓库120多家。根据辖区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和特点,突出重点,畅通举报渠道,积极组织违法线索暗访排查。同时结合暗访排查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涉假案件的查办力度,形成打击涉假违法行为高压态势。2022年,共查处涉假冒伪劣产品案件4宗(其中3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1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林业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苗木质量抽查工作契机,重点对种苗销售集市、商店、苗圃场和造林地实施突击执法检查,对侵权假冒林木种苗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维护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共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执法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检查单位(市场)15个,抽查苗木8种,共20批次,行动中未发现有侵权假冒林木种苗违法犯罪行为。
文广旅体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订《阳春市文广旅体系统2022年“双打”行动方案》,把双打工作作为打击非法出版物、营造健康有序的出版物市场的工作重点根据省、市有关双打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出版市场发展。2022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26人次,检查书刊经营单位30家次、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47家次、娱乐场所111家次、电影院8家次、电子游艺场所15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40份,立案查处版权案件1宗,书店非法发行侵权出版物案1宗,未发现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整体形势平稳有序。
农业部门制定了《2022年阳春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农资打假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农机及其配件等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过关,杜绝侵权假冒,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2022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52 车次,出动执法人员51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350多家,共立案3宗,结案3宗;其中假兽药案件1宗、劣质农药案件 2宗。 未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了我市农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税务部门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极为重视,组织专门的清理小组,对相关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排查,暂未发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相关线索。
市检察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两法衔接”机制建设,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信息共享平台方面,检察机关已实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4人,批准逮捕3件4人,涉及的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妨害药品管理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件4人,其中,起诉2件2人,尚未办结1件2人,涉及的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妨害药品管理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市法院对于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域重大敏感案件,必要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介入,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严格查清涉案财产来源、权属,用足用好没收、追缴等法律手段,及时与执行机关通报财产信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力追赃挽损,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专项行动的打击成效。2022年,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新收该类案件3件3人,均已全部审结。
市生态环境局把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纳入日常执法检查、群众信访调处、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和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对有关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排查和处理。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72人次,检查企业1247家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50宗,调查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52家次,检查涉水企业176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251宗,暂未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和车辆,对城区内的汽修企业进行上门走访,在企业周边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加大对各乡镇汽修厂的执法巡查力度。据统计已先后投入联合执法人员1810人次、联合执法车辆476辆次,对包括东富运输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国省道沿线汽修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
市住建局为进一步做好建材打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阳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的工作要求,该局加大建材产品打假工作力度,加强监管,深入开展全市建材打假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每季度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强化了工程质量治理,工程质量基本得到保证,未发生因假冒伪劣建材产品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同时,召开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工作会议, 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校长、园长会后要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食品安全管理,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校园,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成员单位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打击侵权假冒的氛围。市场监管部门利用“3 .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1.11”双十一购物节等开展宣传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通过现场释法、咨询问答、向来往的群众现场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合法使用的知识、知识产权维权投诉渠道等内容,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氛围,各职能单位利用辖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标语3000余条次,共派发打击侵权假冒相关宣传资料5000余份,切实加强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
为扩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市监所利用辖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标语,深入辖区经营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派发《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宣传折页,动员经营户积极投诉举报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共同打击、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烟草部门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了《阳江市卷烟打假打私手册》、《维权之剑》、《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宣传资料,对真假烟鉴别技巧等进行生动讲解,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识假防骗能力,激发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林业部门积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各类媒体及各种学法普法活动,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宣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广东省种子条例》及其配套法规,介绍林木种苗管理制度、质量标准、用种基本知识、林木种苗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广旅体部门注重加强对经营人员的上岗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不定期组织经营人员进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引导其守法经营,规范管理,从经营业主这方面保证依法经营,确保文化市场正确的发展方向。
农业部门深入乡村农户,走进田间地头,组织现场宣传咨询、创新农资打假宣传形式、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传授给农民,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农户,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
市法院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利用当下自媒体受众多,流量大的优势,积极刊发相关法法律知识和报送典型案例;要紧密结合审判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下,通过庭审直播,举办专题讲座,送法进社区、进乡村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普法交易活动,做到打击与整相结合,宣判一批、公布一批、教育一批,切实增加群众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教育局通过会议、电子显示屏、微信、短信等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及举报途径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通过组织学习侵权假冒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达到宣传警示教育的目的。
四、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阳江市“双打”领导小组以及阳江、阳春两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专项整治力度仍需要进一步加大。总体来看,各类专项行动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存在漏洞。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不高,各种违法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以案促治,以案促改的震慑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
二是宣传教育力度仍需要进一步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宣传力度不足,社会影响力不够大,群众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够高,社会舆论氛围还不够浓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三是“两法衔接”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突发性强,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但在具体衔接过程中,由于部分“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出现内部机构合并,人员调整等情况,导致工作衔接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针对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破坏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切实维护好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各自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做好教育引导和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双打工作的知晓率。同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营造人人抵制侵权假冒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履行单位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做好联合执法,形成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合力,推进重点治理、强化社会共治、扩大宣传引导,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强力推动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强化行刑衔接,提升打击成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四、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工作效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确保各项工作要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双打”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市将继续保持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筑牢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阳春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