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教育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及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要是通过阳春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开设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登录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应栏目或收看新闻媒体查询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从2019年2月20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662—7734626  传真:0662-773462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阳春市府前路126号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编:529600

电子邮箱:gdycgsj@163.com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处理申请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文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