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广东省阳春市公证处 | 办公电话 | 0662-7736401 |
投诉电话 | 0662-7733389 | ||
邮政编码 | 529600 | 传真号码 | 0662-7766152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
办公地点 | 阳春市司法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南路61号)一楼大厅 | ||
主要职能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利益;承办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构名称 | 阳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662-7733604 |
投诉电话 | 0662-7733389 | ||
邮政编码 | 529600 | 传真号码 | 0662-7766152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
办公地点 | 阳春市司法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南路61号)一楼大厅 | ||
主要职能 | 负责受理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协调、指派律师和其它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协调法律援助宣传及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全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的报送、统计和档案管理;掌握法律援助工作中涉及的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办理或协调处理其他法律援助事务。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他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律师函、介绍信等有关文书,并做好有关收结案登记、业务归档、统计、印章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