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委〔2024〕8号
关于印发《潭水镇2024年度奖教奖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中心幼儿园,村(社区)、华侨办、水上办、镇商会:
现将《潭水镇2024年度奖教奖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潭水镇委员会
潭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潭水镇2024年度奖教奖学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镇教育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与学校、师生携手共进,服务“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推动潭水教育向更高水平迈进,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一)“潭水镇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潭水镇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教师。
(二)“潭水镇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为潭水镇各中小学校班主任。
(三)“潭水镇优秀高考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参加高考的祖籍、原籍或现籍为潭水镇的学生以及潭水镇商会会员的子女。〔祖籍、原籍由村(社区)、办事处核定〕
(四)“潭水镇优秀中考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参加中考的应届潭水中学学生。
(五)“潭水镇优秀小学升初中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参加小升初考试在潭水镇小学就读且总分排名在全镇前20名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潭水镇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潭水镇优秀班主任
1.热爱中国共产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
2.完成班主任工作职责,担任的班级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学风浓、班风好。
3.转化后进生成效显著,受学生和家长欢迎,担任的班级无学生犯罪,安全事故为零。
4.重视培养学生品性和行为习惯。
(三)潭水镇优秀高考学生
1.学风优良、顽强拼搏、勤奋好学。
2.2024年高考获得省、阳江市、阳春市普通类(历史)或普通类(物理)总分状元的学生。
3.2024年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普通类(历史)总分539分以上(含539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32分以上(含532分)并被录取的,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凭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认定〕的学生。
(四)潭水镇优秀中考学生
1.学风优良、顽强拼搏、勤奋好学。
2.潭水中学2024年中考成绩达到阳江市第一中学、阳江市两阳中学和阳春市第一中学分数线并被录取的学生。
(五)潭水镇优秀小学升初中学生
1.学风优良、顽强拼搏、勤奋好学。
2.2024年小学升初中考试在潭水镇小学就读且总分排名在全镇前20名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
2024年度全镇共评选优秀教师40名(按照教师和学生的比例分配中学13名,小学、公办幼儿园27名);优秀班主任16名(中学6名,小学10名)。2024年高考获得省、阳江市、阳春市普通类(历史)或普通类(物理)总分状元的学生。2024年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普通类(历史)总分539分以上(含539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32分以上(含532分)并被录取的;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凭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认定〕的学生。潭水中学2024年中考成绩达到阳江市第一中学、阳江市两阳中学和阳春市第一中学分数线并被录取的学生。2024年小学升初中考试在潭水镇小学就读且总分排名在全镇前20名的学生。
四、奖励金额
(一)潭水镇优秀教师800元/人。
(二)潭水镇优秀班主任奖励1000元/人。
(三)潭水镇优秀高考学生:参加2024年高考总分为广东省普通类(历史)或普通类(物理)状元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0元;总分为阳江市普通类(历史)或普通类(物理)状元的,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0元;总分为阳春市普通类(历史)或普通类(物理)状元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2024年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普通类(历史)总分539分以上(含539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32分以上(含532分)并被录取的,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凭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认定〕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潭水镇优秀中考学生奖励600元/人。
(五)潭水镇优秀小学升初中学生奖励600元/人。
五、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认真把关。
(二)建立奖励审验制度,8月10日前申报审批,8月份集中奖励。
(三)申报时间:8月10日前。逾期未申报者当自动放弃评奖资格。
(四)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先由其个人或家长向村(社区)、办事处、镇商会提供成绩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复印件(体育美术音乐类凭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认定),再由村(社区)、办事处、镇商会整理送镇政府审核后,公示5天,交镇商会办理。
(五)凡获得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必须先由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镇政府。
(六)对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全部奖金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和出具虚假证明责任人的责任。
(七)各村(社区)、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订奖学方案,经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