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春市印发《阳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文件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2021年,我市成功申报了阳江市阳春市夏威夷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园项目启动实施以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建设工作推进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乡村产业振兴上跑出了“加速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指示,为避免产业园建设过程中出现项目建设用地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农业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更好地扶持发展我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制定形成《措施》。
二、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农函〔2019〕289号)。
三、出台目的
《措施》立足于解决我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重大问题,从用地保障、财政金融支持、流通和品牌建设、基础设施和科技与人才等5个方面提出了8条具体举措,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8条具体措施是根据阳春本地实际,结合夏威夷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需求制定,旨在推动产业园项目顺利建设,助推我市夏威夷果产业发展壮大。
四、主要措施
《措施》立足于解决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重大问题,从用地保障、财政金融支持、流通和品牌建设、基础设施、科技与人才等5个方面提出了8条具体举措,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包括:
(一)加强用地保障。明确了申报成功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我市将按照不低于50亩/园的标准一次性安排农业产业园用地指标,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保障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并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我市将用地保障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确保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明确了财政和金融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通过降低担保费率、融资增信等方式为园区农业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和支持。同时,通过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投资产业园建设。
(三)加强流通和品牌建设。明确了农业产业园内新增认定的省级“菜篮子”基地,按规定每个补助5万元,农业产业园内通过农业农村部复查的国家定点市场,按规定每个补助20万元。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园区饮用水、生产用水保障;二是提升园内防洪排涝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生产安全;三是将配电网规划覆盖农业产业园核心区,保障农业产业园客户用电;四是提升农业产业园信息通讯水平,为产业园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
(五)加大科技与人才支持力度。一是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产业园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并组建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升产业园科技转换率;二是深入推进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对接,培养技能劳动力;三是在创业就业、住房保障、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吸引并留住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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