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阳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此文有删减)阳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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