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湖等代表:
现对诸位在阳春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财政统一补贴村长工资的议案》答复如下:
阳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和关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近年来,在地方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逐年提高了村委会的公用经费、村干部的待遇,并落实了在职村(社区)“两委”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费补助,但对于自然村村长工资问题,目前未有相关政策依据。
由于我市是欠发达的山区市,近年减收增支因素多,地方财政相当困难。随着我市财力状况改善,如果上级出台相关政策,我市将会认真贯彻落实。
此复
阳 春 财 政 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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