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阳春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5号的答复

2021-08-27 16:46:26 文章来源: 阳春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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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谢忠、曾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目前我局严格按照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推进建筑垃圾整治相关工作。

  为有效遏制建筑垃圾的偷排乱倒等违法行为,我局制定并印发了《阳春市住建局泥头车源头整治工作方案》,通过签订《阳春市建筑施工泥头车整治责任书》、做好《泥头车出场登记台账》等方式督促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做好泥头车整治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各部门按职责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管,对偷排乱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广东芸华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在阳春市陂面镇新民村辖区内阳春硫铁矿建设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陂面镇准备建成的建筑垃圾处理场规定了堆放建筑垃圾的固定区域,将进一步解决尘土飞扬、污染严重等环境卫生问题。

  为贯彻落实低碳经济、节能环保的发展理念,我局将积极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促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从而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后代的大事,也是一条实现变废为宝。感谢们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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