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阳春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3-12-14 16:46:31 文章来源: 阳春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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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威、廖桂芳、陈开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第6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分办意见如下:

  新能源汽车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也是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但随着新能源车的不断增加,充电难问题将随着新能源车辆日益增长而日渐突出。就如何缓解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短板的问题,近几年以来,阳春住建局高度重视,把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足的问题,纳入新建小区验收、既有物业小区停车位充电桩安装、老旧小区改造等重要议事日程。

  为使我市小区充电桩安装管理健康有序进行,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阳江市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新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工作由规划职能部门(自然资源)组织实施。

  二、我局已将《关于加快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建设的通知》(发改能(2016)1611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19)13号)、《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既有住宅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转发给各物业公司,要求在既有物业小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消防安全条件应满足《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要求物业企业对于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应积极应对,在满足消防安全前提下尽量配合业主做好充电桩的安装工作。目前我市物业小区内已建成的充电设施数量275个。我局已定期现场检查小区安装情况,每隔一段时间要求物业公司上报安装数量。

  三、结合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通过以申领债券为主,政府出资、企业自筹等方式,完成配套供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增强供电能力,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需求。今年我局开展实施老旧小区物业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在将要改造的老旧小区考虑充电桩的充电问题,计划在一至两个改造小区进行相应的充电桩试点,如若试点可行,再在其他小区改造中进行推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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