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英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消除省道S539线春城街道头堡村委会大田山桥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春城街道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关于代表提到的省道S539线春城头堡村委会大田山桥,经核查,该线路是乡道调整为省道的,目前尚未移交,所以仍按照乡道进行管理,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程。”和《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保障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的规定,该线路的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由春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我局已告知春城街道办设置限行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目前该桥梁改建工作已开展,业主单位为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目前已完成图纸设计工作并纳入2023年危桥改建计划中,但由于上级补助不足,地方财政困难,所以2023年尚未进行改造建设。现拟计划将该桥梁纳入2024年危桥改建计划中一并实施,并尽快完成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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