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4-11-07 17:43:45 文章来源: 阳春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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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俊龙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整治老旧小区住宅楼消防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春城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陂面镇人民政府、春湾镇人民政府、圭岗镇人民政府、石望镇人民政府、松柏镇人民政府、双滘镇人民政府、岗美镇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大队10个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消防基本情况

  (一)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足,普遍存在电动车乱停放和杂物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部分老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消防设施年久失修,物业无力独自承担维修费用。

  (二)老旧小区缺少公共车棚充电设施,导致私拉电线飞线充电情况严重,埋下火灾隐患。存在三线、管网等设施陈旧和老化等问题,基础设施差,改造的难度大。

  (三)老旧小区居民楼普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和没有物业公司管理。主要源于居民参与度低、‌选举程序复杂、‌缺乏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足以及业委会工作强度大、‌难度高等多方面因素。‌

  (四)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足,‌部分业主认为老旧小区是政府出资修建,‌因此无需交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导致物业费难收,‌一些维修维护无法正常进行,‌物业本身生存也成问题。

  (五)缺乏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老旧小区由于建成年代早,‌缺乏管理,‌大多年久失修,‌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尤其是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停车位缺乏,‌给小区留下较大安全隐患。‌同时,‌缺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引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较大难度。老旧小区居民楼业主对问题解决也不重视,特别是涉及金钱。

  二、老旧小区消防排查整治措施

  (一)做好老旧小区居民楼消防现场检查工作。我局已联合消防大队、市监局、街道办等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安全现场检查及夜查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清理老旧小区居民楼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劝阻无效的,由消防部门依法查处。今年以来,我局物业所出动检查人次183人次,检查小区88个,发出整改通知26份;陂面镇政府整治老旧居民楼3座,并清理安全隐患3处。

  (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对小区存在消防设施问题的要做好清册,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拿出措施方案,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四)各镇街组织专职消防队和镇村干部等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居民楼进行排查,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面。根据阳江市住建局统筹计划,2025年之前由我局负责改造共27个建成于2000年之前的城镇老旧小区。因财政资金有限,针对有改造计划的27个城镇老旧小区,将适当添加和更新维护消防设施。至目前为止,项目正在进行设计(勘察)招标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镇街利用宣传画、标语、通告、微信群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小区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二)各镇街将继续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居民楼的排查工作,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场所负责人进行整改。有条件的小区督促安装消防设施,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围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销售、改装等环节,建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四)针对现在老旧小区居民楼消防设施损坏或瘫痪,无法满足灭火需求,我局除按正常流程批准维修资金使用外,还按照阳江市消防大队与阳江市住建局于2023年11月联合印发的《关于消防设施设备紧急使用维修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流程,尽快修复小区消防设施。

  (五)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设计阶段,将联合镇街和消防部门对小区内现有消防设施做好统计,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供依据,对有条件的小区做好电动车充电区的划分。同时将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积极申报上级专项资金,力争最大限度的按设计规范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消防整治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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