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阳春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11-07 17:51:08 文章来源: 阳春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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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以及各镇政府、街道办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阳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和关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近年来在地方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保障和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长效管理机制及村庄保洁长效机制,使我市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改善。

  二、存在短板及不足

  目前制约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的主要因素:一是我市是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相当困难,生活垃圾处理经费不足,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投入基本靠财政全额补贴,且村民对农村垃圾处理收费有偿服务观念不足。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层参与度低。村级组织管理不足,农村群众环保意识相对薄弱,乱丢垃圾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非常感谢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你的建议能很好地推动我们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一)探索开展垃圾及分类工作。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各镇政府(街道办)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了一批农村垃圾分类收集点,推广源头减量,倡导资源循环利用,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养生活垃圾分类好习惯。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形成基层党员干部、村民群众、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

  (二)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和定时上门收运垃圾制度试点。我市自然村推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收取的费用用于本村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扫、收集和购置清扫、收集设施设备的支出。开展定时上门收垃圾制度试点,村民定时把垃圾放到门前指定地点,安排专人上门收取垃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转运工作。

  在此也希望各位政协委员能引领社会各界团体,协助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工作,促进改善我市人居环境。

  (三)加强宣传。持续开展环保宣传,引导村民形成不乱丢垃圾的习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建立农村群众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鼓励群众共建、共管、共享治理成果。

  (四)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工作长效开展。我局已申报2024年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并协同市财政局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正常开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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