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添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坚持以人为本重视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在今后规划和升级改造的主次干道中,预留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答复
阳春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与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PPP项目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为实现城区道路精细化人性化绿色化,进一步完善慢行系统,阳春大道、春州大道分别已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车道及人行道,同时开展道路设施人性化建设与改造,推进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无障碍出行水平。经现场调查研究,大多数市政道路由于道路红线限制等因素,道路宽度无法满足设置摩托车专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的要求,今后我局在新建或改建市政道路中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预留摩托车专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
二、针对“建议在市区红绿灯设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候区,确保非汽车出行市民的日常出行安全”的答复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应同汽车在车行道靠右行驶。在市区信号灯路交叉口设置摩托车等候区可提供专属等候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对右转车道影响。经现场调查研究,我局拟不对已建成投用道路增设摩电等候区,以我局负责组织实施的阳春大道、春州大道为例作如下原因说明:
1.考虑日后道路规划建设。阳春大道根据道路规划,目前是相关过境车辆穿过阳春市区的主要通道,现按照双向六车道和四车道辅道进行设计施工,为日后改造为城市快速路预留必要条件。
2.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阳春大道属于城区过境公路主干道,春州大道也属于城区主干道,过往的大型重型车辆相当多,若设置摩电等候区,需设置在相关机动车前面,大型重型运输车辆在红绿灯位置如若发生刹车失灵,会导致对前面摩电等候区人员造成大面积伤亡事故(东湖红绿灯路口曾发生过相关类似事故)。另外,若增设摩电等候区,当红灯亮起时会出现摩托车为驶入等候区在排队车辆旁随意穿行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将增大事故的发生率。
3.实施成本和难度较大。若增设摩电等候区,需对目前已建成路口的渠化岛和红绿灯进行全面拆除和重新改造,资金投入较大,且需实行半封闭路口再次施工,影响面较大。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局将在后期道路规划建设或改造时进行充分调研和考虑,对于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行驶数量大的市政道路,联合交警等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论证后设置专用车道或等候区试点,逐步满足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的通行需求。
三、针对“建议给市区道路的人行道斑马线加深标识,更好提示机动车驾驶员,保证行人安全”的答复
我局对负责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交通标线进行了全面排查,已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完善交通标线,优化出行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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