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5-01-10 18:15:43 文章来源: 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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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木泉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复春湾镇那乌古桥的建议》已收悉。经综合春湾镇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那乌古桥是始建于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的石砌拱桥,是清代至中华民国时期连接阳春的交通要道。1979年被公布为阳春县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年久失修,该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保护好那乌古桥这座具有170余年历史的富有特色的古桥,市文广旅体局对那乌古桥的修复工作高度重视,2023年7月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专项资金,2023年10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了文化繁荣专项资金文物应急抢修费用于那乌古桥抢修工程的款项50万元。

  市文广旅体局和春湾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那乌古桥的抢修工程。一是加快项目前期规划。已于2024年2月委托设计公司制定《那乌古桥抢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方案于2024年3月通过专家评审会。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根据设计方案,于2024年5月实施那乌古桥抢修工程项目,项目根据那乌古桥现状作桥拱预保护加固、桥墩加固处理、桥体清理修补。三是春湾镇将安排人员加强对那乌古桥处理杂草以及清理河道树枝等简单维护,并积极配合市文广旅体局推进那乌古桥修复建设,逐步打造成为具有生态旅游、文化传承等特色的古建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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