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阳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5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12-29 10:37:25 文章来源: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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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阳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53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杨景春、谢彦球、潘东朝委员:

       你们的阳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3号提案《关于提升我市粮食安全生产水平的建议》已收悉。该提案深入分析了当前阳春市粮食安全及耕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我市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感谢你们对粮食安全及自然资源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的职能及实际情况,对提案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将严格落实中央“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一)实行耕地监测机制

       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卫片监督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工作,建立耕地保护的动态监测系统,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着力监督耕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下同)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全面加强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压实镇街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工作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保障粮食安全。我局每年均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核实各镇街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进出平衡、违法占用耕地等耕地使用情况,对耕地出现的“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图斑,督促镇街进行整改,确保我市耕地面积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根据耕地调查数据表明,上级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任务为657483.64亩,实有耕地2022年为673693.8亩、2023年有676188.6亩、2024年有678084亩,近三年来耕地数量均有小幅增加,在耕地数量上确保我市耕地面积不减少,为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

       (二)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

       我市严格执行《阳春市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田长制工作制度。24年度完成网格划分和各级田长设置,设立村级和网格田长标志牌,全覆盖开展田长制培训,调动村级、网格田长巡田积极性,2024年5-10月份日常巡田工作走在全阳江前列,日常巡田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处置完毕。通过“田长制”的网格化管理,在源头上防止了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用于粮食生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三)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根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市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各镇(街道)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保护目标任务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市耕地保护任务。编制我市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制定补充耕地和耕地恢复计划,逐步增加优质耕地面积,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2024年全我市投入资金1006万元,完成补充耕地5031亩,耕地流出3703亩,耕地总量净流入1328亩。

       (四)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偿金制度

       2022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阳春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阳春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实施细则(修订)》(春自然资发[2022]40号),每年按32元/亩的标准下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金”给各镇街,该补偿金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后续管护、农村土地整治、村村通道路建设及维护、农村水利建设、早稻和晚稻耕种及抗旱抽水灌溉电费支出,以及农村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等支出。近三来,我市已累计支付永久基本农田偿金5949万元,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配套资金,补充各镇街耕地保护工作费用。
    二、关于“完善配套设施”建议

       你们在完善配套设施方面提出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荒地耕作条件等建议切实可行。我局根据职能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
       (一)垦造水田建设
       垦造水田是指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等措施,将未利用地、低效旱地或其他类型土地改造为适宜水稻等水生作物种植的高产水田的过程,这一举措在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生态修复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截至目前,已招标36个项目9301亩,招标项目已动工33个7908亩;动工项目已完工25个6545亩,未完工8个1363亩;完工项目已形成指标16个4131亩,未形成指标项目9个2424亩。另外,还有13个项目2493亩已完成工程预算调整审核,并已支付拆迁及青苗补偿费4513万,相关镇(街道)已完成公开招标预公告,将于今后下半年完成。垦造水田的建成使用,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关键举措,兼具生产、生态、生活“三生共赢”效益。其意义不仅在于当下的粮食增产,更在于为子孙后代保留可持续利用的优质耕地资源,同时助力城乡协调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耕地“非农化”和耕地“非粮化”恢复整治。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与管控,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及时发现纠正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种植行为。 2023年我市完成国土变更调查“非农化”、“非粮化”图斑整改1139亩、4333亩,完成耕地恢复4879.94亩;2024年我市完成国土变更调查“非农化”、“非粮化”图斑整改97亩、2257亩,完成补充耕地(耕地恢复)5031亩。

       三、关于“规范流转”的建议

       (一)耕地流转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门,具体流转制定政策及指导实践均为农业农村局负责。我局主要是做好配合工作,防止耕地在流转过程中出现“非农化”、“非粮化”。
       (二)建议中提出试点开展“土地银行”零存整贷,让“小田变大田”的建议,与我市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具有一致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县域或乡镇为单元,对全域范围内的农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等进行整体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修复和乡村风貌提升。 按照“全市谋划,分片实施”的原则,以春湾镇作为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为核心的春北片区,我局已组织编制《阳江市阳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春北“山水画廊”实施单元)》“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整治区域以漠阳江为主轴,包括春湾镇、合水镇、石望镇、松柏镇、河㙟镇5个镇行政区域范围面积1062.08平方公里。拟实施共50 个子项目,其中农用地整理项目17个,建设用地整理项目11个,生态保护修复项目5个,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项目4个,产业导入项目12个,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总投资为 37.1121亿元(其中社会投资23.0422亿元,财政投资14.0699亿元),预计收入65.3090亿元(其中指标收入29.5222亿元)。该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一是耕地保护,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保障粮食安全。二是空间优化,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促进集约高效利用。三是生态宜居,修复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产业融合,为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提供用地支撑。

       四、关于“强化保障措施”建议

       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将根据职能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耕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导镇党委(街道工委)和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考核问责。我国已实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要求镇党委(街道工委)和政府(街道办)结合日常巡查情况、耕地监测系统中的耕地流出流入、年度卫片执法结果等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对耕地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真正落实党中央的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政策要求。市委、市政府每年根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对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对工作尽职尽责、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和区域年度土地违法比例超过控制指标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并给予相应处分;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三)加强资金保障。政府今年已将耕地保护工作(补充耕地整改)相关配套资金3588万元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在耕地保护日常巡查情况、耕地恢复、“田长制”巡查、自然灾害损毁修复等所需资金。

       (四)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开展宣传活动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加强培训教育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自然资源管理人员进行耕地保护专题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利用“田长制”巡田的机制,在地(田)头安装公示牌,明确耕地位置,明确耕地用途。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告知书》,明确告知占耕建房“八不准”、一般耕地“六不准”、基本农田“四严禁”等要求,杜绝耕地抛荒弃耕现象,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切实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提案建议,聚焦问题短板,压实责任链条,从规划管控、用途管制、执法监督、激励约束等方面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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