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阳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12-30 14:51:47 文章来源: 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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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欢、陈略、梁珊等委员:

  您好,你们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开发利用春湾瑞馨书室——1854年阳春天地会起义总部旧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瑞馨书室遗址在2012年由阳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阳春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由于瑞馨书室遗址位于春湾镇那星村委会潭葛村南面石山顶,地理位置偏远险要,抢救性维修难度大,抢救性维修和日常维护需要持续投入,但我局无此项经费。由于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目前市财政只能保工资保运作,每年财政预算对文物日常维护的资金仅有10万元,对全市241处文物点来说是捉襟见肘,日常的安全巡查经费和文物“四有”经费也难于保障。近期,我局计划向市政府呈送《关于解决阳春市(县)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日常维护经费的请示》,以解决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巡查和日常维护需求。春湾瑞馨书室保护和开发利用资金有待通过当地镇、村乡贤等筹集资金、通过当地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和通过文物专项资金等几种途径来解决。在经费未到位之前,只能先对春湾瑞馨书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和监测;待我市财力好转之后,或者引进到合适的有实力旅游公司再进行开发利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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