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钟 毅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刘思文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陈少明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张锦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崔肇荫同志任市水务局党组副书记;
邓汝平同志任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党组书记;
林万里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黎 毅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谭海明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黄少华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梁鉴和同志任市工业园管理局党组书记;
包 蕾同志任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黄 培同志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叶 标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人选;
黄家福同志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人选;
肖 航同志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黄辉祥同志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吴 威同志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罗 伟同志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世伟同志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刘 明同志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刘 勇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
岑 荣同志任市十届政协常委会委员;
柯昌林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邓开建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主任;
曾庆婵同志任河朗镇委书记;
林国青同志任陂面镇委书记;
邓其所同志任松柏镇委书记;
黄春李同志任松柏镇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严桂清同志任潭水镇委副书记;
李文辉同志挂任春湾镇委副书记。
免 去:
林 奋同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覃世宽同志市财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陈希怀同志松柏镇委书记职务;
钟 毅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朱 威同志市经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刘思文同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张锦勇同志市水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崔肇荫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刘 聪同志陂面镇委书记职务;
邓汝平同志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黎 毅同志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范 林同志河朗镇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梁鉴和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刘 勇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周安叠同志市政协办公室主任职务;
柯昌林同志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 航同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包 蕾同志市投资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职务;
黄 培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岑 荣同志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职务;
叶 标同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职务;
黄家福同志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职务;
黄辉祥同志市档案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吴 威同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主任职务;
邓开建同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职务;
罗 伟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世伟同志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 明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职务;
曾庆婵同志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邓其所同志松柏镇镇长职务;
黄春李同志潭水镇委副书记职务;
林国青同志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严桂清同志八甲镇副镇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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