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汪周富同志任阳春市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李勇昌同志的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伟同志的阳春市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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