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志适同志任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梁家洪同志任阳春市档案局局长,免去其阳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陈靖华同志任阳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其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经强同志任阳春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司徒伟同志任阳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海波同志任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阳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重文同志任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陈廷銮同志任阳春市地震局局长,免去其阳春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叶雨同志任阳春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阳春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罗承恒同志任阳春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维拉同志任阳春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健同志任阳春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策羽同志任阳春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谭富强同志任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阳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容志旺同志任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观南同志任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阳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蓝文同志任阳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永乐同志任阳春市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阳春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以卫同志任阳春市农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启忠同志任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免去其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谭支乐同志任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可本同志任阳春市公安局松柏派出所所长;
王建文同志任阳春市公安局三甲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0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武装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