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5-07-23 17:28:28 文章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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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石望镇陈计祥养殖场:

经营者:陈计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781MA55X19J6M

经营场所:阳春市石望镇竹步村委会犁头村


  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阳环春罚告字〔2025〕5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单位送达(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你单位可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领取上述文书,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阳环春罚告字〔2025〕56号.docx

  联系股室:执法大队                   电    话:7750983

  联系地址:阳春市环城北路6号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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