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关于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工作适当延期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0〕13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阳春市2020年度标定地价成果报告》。经阳春市人民政府第十七届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1日
| 索引号: | 114417810072955348/2022-0011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1 |
| 名称: |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阳春市2020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关于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工作适当延期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0〕13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阳春市2020年度标定地价成果报告》。经阳春市人民政府第十七届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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