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12-14 11:19:21 文章来源: 阳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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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按时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制定并实施《阳春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工作,开展民办幼儿园年检,确保幼儿园依法办园,学前教育良性发展。申报并通过省第二批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立项,组织市教育实验幼儿园与松柏镇中心幼儿园、新联幼儿园、塘岗幼儿园作为试点园,开展城乡幼儿园共同体研究。

  (二)义务教育优质发展

  1.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制定《2022年阳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2022年阳春市普通高中招生方案》以及《2022年阳春市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到校实施方案》,按时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及指标到校工作。

  2.加快推进我市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工作。组织调研组到我市17个镇街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各镇(街道)优化教育资源工作规划,形成优化教育资源初稿,为后续优化教育资源做好前期工作。

  3.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案,上门家访。

  4.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制定《阳春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21-2025年)》和《阳春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21—2030年)》,进一步提高我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5.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研究制定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检手册,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年检工作。做好民办学校扶持资金申请工作,指导民办学校规范教学管理,成立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校一案,起草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保证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为我市提供更多优质学位。

  6.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阳春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春教通〔2022〕10号)》,明确了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午托服务费:每天每生3元,晚托服务费:每天每生3元)。收集各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对全市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开展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各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教师、课后服务内容、收费等情况。2022年,我市按照政策规定必须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有30所,实际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共有68所,开展课后服务覆盖率100%以上,周一至周五均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人数53831人,参加课后服务教师人数3390人。

  (三)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

  1.普通高中高考情况。2022年,我市参加高考人数7004人,据统计,特控线上线人数517人,上线率7.52%,其中,物理类370人,上线率11.93%,历史类147人,上线率4.3%;本科上线人数2614人,本科以上上线率38.25%,其中,物理类1450人,上线率46.76%,历史类949人,上线率27.67%;艺术体育类215人;物理类最高分661分(全省排名919名);历史类最高分597分(全省排名1898名);全市600分以上51人。

  2.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实现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的目标,我市2022年中职学校招生任务为3600人,其中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000人,市普利时职业技术学校600人。各中学主动配合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学生报读,并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招(送)生“周报制度”,本年度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新生2523人,招生任务完成率为84.1%,市普利时职业技术学校389人,招生任务完成率为64.83%,全市共招生2912人,招生任务完成率为80.89%。

  3.经阳江市教育局审批,设立阳江市阳春博泰实验中学为民办普通高中,今年秋季正式开学,目前在校人数为409人。

  (四)全力推进学校项目建设

  结合民生实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夏秋季攻坚任务等安排,按时序推进我市中小学校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为我市提供更多优质学位。2022年,我市新建了新和幼儿园、八甲镇乔连幼儿园、三甲中心幼儿园三圩分园,改扩建新村幼儿园、河西第二幼儿园,新建了石望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双滘中学学生宿舍、春湾二小学生宿舍、中职产教融实训中心,全部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增加学前教育学位1080个,学生床位1280个,完成省2022年民生实事学前教育公办学位建设任务,大大缓解了学生床位紧缺问题。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指标450名,目前已办理聘用手续教师408人,其中公开考试招聘321人,公费定向培养对象71人,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校定点招聘)16人,目前已基本入职,投入到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以及定期注册工作。教师资格认定人数为1028人,其中初中158人,小学746人,幼儿园124人。

  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近三年,我市大力推动教育改革,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强师工程”工作,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与对口帮扶单位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合作,启动美术、音乐、体育等紧缺学科教师轮训。积极开展“珠海—阳春”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派出跟岗人员15名,接收支教人员15名,与香洲区学校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共有36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成互助对子,交流活跃,取得显著成效。

  (六)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1.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多途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2.开展丰富多样的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2022年“阳光服务 志愿关爱”行动;深入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阳光行动”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推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感恩主题教育活动等。

  3.重视家庭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全市中小学学校在寒假期间继续加强家校沟通,特别是对需要帮扶的学生、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儿童等多加关注,联系家长跟进指导。5月,全面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组织全市专职心理教师参加2022年阳江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组织全市专兼职心理教师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

  4.全面开展“阳光家访”活动。我局印发了《阳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春市中小学“阳光家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春教思〔2022〕24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指导全市学校结合电话、微信等形式,开展实地家访。据统计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家访学生合计139472人次,其中贫困学生8630人次,留守儿童6048人次,单亲家庭儿童3827人次,心理预警家庭学生432人次,学困生6642人次;下半年全市学校共家访人数为138767人次,结合实地访、电话访、微信访等多个形式实现家访,实地访41166人次、电话访43807人次、微信访53794人次。

  5.开展艺术体育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和艺术课程,切实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推广和实施工作。积极组织体育、艺术活动,顺利完成2022年中招体育考试、体育高考、体育苗子选拔等工作。

  6.提升教学教研效果。加强学校各科目备课研究,提高教学效果;组织做好省市级课题的开题工作、优秀课例、论文及教学设计,召开各学校校长参加教学研讨会,建立备课组长、教师微信群,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七)校园安全

  一是重点抓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防性侵、防溺水、交通、学生欺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减少校园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各学校幼儿园时刻紧绷校园疫情防控之弦,不断完善齐抓共管、融合高效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定期开展师生核酸检测,细致做好高考、中考以及重要节假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抓好校园季节性和突发性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学校卫生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展2022年校园安全专项督导大检查,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教学设施、周边场所(山体、工地、坑洼地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深入开展防溺水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防溺水“十二项必须”与“六不两会”的措施。

  四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学校管理,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杜绝校园涉黑涉恶行为。

  (八)教育督导工作

  认真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结果应用调研工作。在监测前按照省定时间节点,认真做好上报学校数量、确认抽取20所样本学校、上报样本校师生数据、组织学校工作人员培训和责任督学培训等,并组织督查组奔赴到各样本校督促做好监测准备工作;配合阳江市到学校开展质量监测结果应用调研;根据《阳江市2020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所样本校进行调研,查找问题的原因和根源,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

  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时代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阳办通[2021]238号)精神,出台《中共阳春市委办公室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时代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调整督导委员会成员,完成第三届督学换届工作,调整督导责任区,召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会议。

  (九)其他工作

  1.认真做好广东省人民政府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及时送市政府审核后,上报评价平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顺利完成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心理健康、劳动教育学科质量监测工作。

  2.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制定领导班子学习计划,推动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召开意识形态和政治风险工作研判会议,分析教育领域存在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研究解决思路。

  3.全面开展创文实地考察场所自查自纠工作,对标对表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补齐短板,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测评标准。配合做好创文交通秩序整治,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教育学生及学生家长做文明市民,文明出行。

  4.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发改、工信、卫健、应急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逐一摸底、全面排查,截至2022年10月,全市共开展校外培训活动全面排查专项行动共4次,经过治理,全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得到了良性发展,没有在节假日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反“双减”要求的现象,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井然。

  5.信访维稳工作。在春节、端午、国庆等重要节日及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求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认真做好各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以及涉诉涉访人员的稳控工作,确保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妥善处理信访、投诉、网络问政等工作,耐心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6.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我局联系相关部门,认真研读建议提案内容,通过查找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核实等,反复沟通,进行答复,直至提案人满意为止。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工作

  巩固学前教育“5080”发展成果,根据我市城镇常住人口数量及流向,加强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规划,确保有效增加公办学位。进一步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提高师资水平,提升公办幼儿园入园率。

  做好全市学位调研,为全市学位建设提出建议;做好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工作,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文件精神,提高巩固率。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与管理,组织民办中小学校年检。加大对幼儿园、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力度,与相关业务股室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幼儿园普惠健康发展和中小学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继续加紧推进教育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加快支出资金进度。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能力

  重点抓好防性侵、防溺水、交通、学生欺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减少校园安全风险隐患。

  强化应急管理,做好校园安全值班值守工作,节假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学校建立健全汛期预警方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继续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加快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各项制度落地实施。健全完善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制度,探索实施教师奖励激励机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四)进一步强化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是切实抓好家庭教育月活动。

  二是各学校精准建立学生身体、心理健康档案。对个别特殊学生、有疾病的学生,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及时治疗。

  三是把握学生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或干预。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批优秀的心理健康教师。

  五是学校完善和落实家访制度,利用电话、微信、上门等形式开展“阳光家访”活动,尤其是对重点学生进行上门家访,认真落实跟踪帮扶措施。

  (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继续贯彻党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学校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六)做好202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各项工作。

  (七)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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