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阳江市茂泽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阳江市茂泽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等20户吊销企业名单附处罚决定书文号)
经查,阳江市茂泽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核实当事人实际已不在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连续六个月以上,通过登记的联系方式也无法 联系到当事人。经税务部门核实,当事人最近超过六个月无纳税申报记录。当事人已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其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因当事人下落不明,2024年02月0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发出《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告送达了《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没申请提出听证。
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了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情节严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三)其他依法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依法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从重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被吊销企业的处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吊销公告送达之日起,当事人的经营资格终止,应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件:阳江市茂泽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等20户吊销企业名单
联系人:麦树萍 刘子昂
联系电话: 0662-7730158
联系地址: 阳春市春城街道春江大道15号
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18日
| 阳江市茂泽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等20户吊销企业名单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场所 |
1 | 春市监漠处罚〔2024〕01号 | 阳江市茂泽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街道七星村委会屯堡小学路口1号 |
2 | 春市监漠处罚〔2024〕02号 | 阳春市纳五福饲料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站港公路民营工业区六车间 |
3 | 春市监漠处罚〔2024〕03号 | 阳春市启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求知路南四巷3号 |
4 | 春市监漠处罚〔2024〕04号 | 阳春市泓俊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南新大道2号第10层至12层 |
5 | 春市监漠处罚〔2024〕05号 | 阳春市鑫诚实业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街道牛迳桥工业区广东宏信特种钢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层 |
6 | 春市监漠处罚〔2024〕06号 | 阳春市茂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街道站港工业区第B05号 |
7 | 春市监漠处罚〔2024〕07号 | 阳春市祥发炉料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春江路二巷6号(钢铁集团办公楼) |
8 | 春市监漠处罚〔2024〕08号 | 阳春市顺兴矿业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春江路二巷6号(钢铁集团办公楼) |
9 | 春市监漠处罚〔2024〕09号 | 阳春市东诚贸易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春江路二巷6号(钢铁集团办公楼) |
10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0号 | 阳春市万佳贸易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春江路二巷6号(钢铁集团办公楼) |
11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1号 | 阳春市加勒比海酒吧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南新大道2号首层商铺 |
12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2号 | 阳春市春城卓越卓球馆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南新大道华隆商业大厦102号之二 |
13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3号 | 阳春市水晶宫俱乐部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南新大道12号 |
14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4号 | 阳春新明饲料实业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站港公路民营工业区 |
15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5号 | 阳春市邦泰辉煌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7号 |
16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6号 | 靖西市碧海湾游乐有限公司阳春分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山庄友源购物中心聚源楼 |
17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7号 | 广东有色地质矿产开发公司阳春分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街道云河路58号 |
18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8号 | 阳江市粤景拍卖有限公司阳春分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南新大道2号登宝大厦813室 |
19 | 春市监漠处罚〔2024〕19号 | 阳春市壹龙二手车经营部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街道春江大道43-9号(住所申报) |
20 | 春市监漠处罚〔2024〕20号 | 阳春市邦泰印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超出法定时限案 | 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7号(左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