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春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10-20 10:46:19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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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25年10月11日市政府第十七届149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废止《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春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春府〔2018〕18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春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春府〔2018〕18号)



  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春府规〔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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