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府〔202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春府函〔2020〕9号阳春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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