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8-19 15:36:58 文章来源: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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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春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阳春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为做好2021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阳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推向纵深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我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打造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欠发达县(市)区样板,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一、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一)推进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部署和使用政务大数据中心阳江分节点和大数据分析平台。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目录管理系统、需求管理系统、数据中台,加快建立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体系,实现跨层级数据共享。深入开展省级回流数据和本地汇聚数据治理,加快完成法人、人口、信用、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库建设,结合本地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完善主题库、专题库共享应用。加快开展公共数据普查,拓展公共数据的实际应用。推进数据可视化建设,依托阳江市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用动态实时数据图表方式展现政务服务运行情况及服务效果,为政府各级领导提供直观的、可视化的分析结果,协助领导更好地进行决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阳春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在电子政务外网适度增加部署防火墙、入侵防御设备、入侵检测设备、WEB应用安全设备和抗全网行为管理系统等安全设备,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搭建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运营平台,实现阳春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全网威胁可视化、通报预警与处置和统一安全管理等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泛在普惠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

  (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场景化、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提升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易懂性。梳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办事频率较高的事项,编制形成县(市、区)、镇(街道)两级“高频事项”清单。在高频事项清单基础上,按照“分类推进、效率优先、节约优先、协同优先、便捷优先、智能优先”原则,进一步梳理即办事项清单、零跑动事项清单、一件事主题服务清单、全市通办和跨市通办事项清单、“秒批”事项清单等。(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化管理。推进事项优化任务管理系统,依托大数据中心数据分析,循环、动态监测相关事项的办件信息情况,动态推进单事项精细化梳理,智能化制定优化方案,自动记录每个事项的优化进度,实时反馈部门事项优化落实情况,更好督促跟进部门落实事项优化工作,形成事项优化提升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专题应用。

  1.“四免”专题应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开展好我市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件事”专题应用。依托阳江市“一件事”综合服务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业务协同,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动次数。2021年我市新增100个“一件事”主题式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跨区域通办专题应用。基于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适应人口流动的需要,在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研判分析的基础上,分批梳理我市全市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跨区域通办工作机制,通过全程网办、授权委托、收件转办等多种形式,打破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让群众在就近的办事大厅均能办事,让办事群众少跑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2021年拓展200项“全城通办”服务,推动阳春市与湖南省湘潭市率先实现“跨省通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智能“秒批”专题应用。分批梳理秒批事项清单,配合上级推进阳江市“智能秒批系统”建设。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自动完成审批,即时出具审批结果,提升群众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接口规范》开发系统接口,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开发申请用电、水、燃气等功能模块,实现水电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推广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自主授权凭证化使用,探索市场主体公共服务进驻粤省事平台,实现全阳江市实名注册用户突破200万,日均活跃用户突破5万。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实现全阳江市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7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6000。推动政府机关内部依托“粤政易”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减少文件流转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提升政府内部办事效能。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加强“粤系列”平台管理和运营,促进平台健康高效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借助银行自助一体机,推动智慧政务在银行网点及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落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互联网+政务+金融”新业态。考虑不同用户需求,重点关注使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推动服务实现普惠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大银行部门配合)

  (九)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所有评价对应到办事人、办理事项和承办人,强化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结果应用,确保差评整改率达到100%,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周、现场核单、疑难工单协调会、工单办理结果审核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粤省心政府热线12345平台接诉效率与质量。推动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配合阳江市将12345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维护。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推动网站改版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加强政民互动,提升政务服务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府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建设中心)

  三、开启“一网统管”政府治理新模式

  (十二)加强“一网统管”县级统筹。贯彻执行全市“一网统管”工作指导性文件要求,围绕经济运行、科技、金融、能源、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平安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民生警务、教育、民政、人社、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全面部署专题应用建设,提升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推进全市通用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对上接入省“一网统管”通用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联动。实现算法、模型、平台和应用接入、数据汇聚、可视化分析等集中管控和调度,提供可感可视可控可治能力,为试点应用专题接入和完善提供技术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指挥、智慧水利、消防救援、经济运行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阳江分节点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一批示范专题应用,初步构建“一网统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牵头)

  (十五)申请“一网统管”地区试点。各地各部门结合业务创新专题应用建设,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两平台、城市治理等方面,积极申请“一网统管”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示范区,以示范引领推动全市“一网统管”工作全面开展。(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分别牵头)

  四、加快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十六)推广应用“三大主体”—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办公系统(OA)。〔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1.通过“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实现随时、随地、移动高效办公。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粤政易”,实现移动办公。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新建移动办公APP,已建APP逐步迁移到“粤政易”。

  2.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搭建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横纵连通的公文交换体系,实现全市公文交换秒达。非涉密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交换,各地自建OA、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逐步接入省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统筹全市标准版办公系统,全市统一标准、集约部署、集中运维,各地各部门一网协同、统一应用。

  (十七)开发“多项应用”。根据需要,不断完善“粤政易”功能,以黏性应用推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用户活跃度。充分发挥粤政易安全沟通协作平台的能力,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属于工作性质的文字、语音、视频、工作群组、资料传输共享全部转移到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确保政务信息安全。深挖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粤视会、广东网院、知识库等19个省统建应用。创新建设行政执法文书集约送达、智慧后勤、数看阳春、内部“跑一次”等适用于我市的高频黏性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五、推动重点领域工作提质增效

  (十八)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完善数据采集链路,加强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大力开展本地医院、运输、客运、停车场等防疫相关数据实时采集共享,强化涉疫核心数据汇聚;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深入研究疫情态势变化特点,优化排查模型,积极配合做好突发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查找、源头追溯、重点区域划分、核酸检测等工作,同时政务服务部门将已汇聚的各类数据共享到公安部门,为落地核查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九)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民生、安全、食品药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分析、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对接连通,实现县(市、区)、镇(街道)两级监管全覆盖。加快部署我市执法“两平台”,有序推进相关单位入驻,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在我市的推广应用,着力实现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强化财政数字化监管能力。开展“数字财政”系统建设,通过“数字财政”推进财政制度改革,逐步实现财政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和财政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

  (二十一)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立“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实现对“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填报审核、综合管理和可视化展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十二)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阳春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治理工作,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底板、底图和底线。加快建设阳春市自然资源一体化应用平台,推动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实现与其他政务系统及省级相关平台共享对接。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十三)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AI发布系统的落地,将阳春本地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与粤政易、粤商通等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十四)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实施“雪亮工程”市级共享平台项目,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市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夯实、巩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现代化交通环境;推进公安事项上线“粤省事”平台,深化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和民生自助服务建设,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服务网络;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无证件(证明)办事”,推行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优化服务措施,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安政务服务优化提升新措施,切实提升企业以及群众办理公安业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十五)推动应急指挥系统精细化。搭建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接入“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并推广应用。依照“一级建设、多级共用、本地扩展”的思路,依托“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标准架构和基础应用功能,开展阳春市本地定制化建设,建立一个统一覆盖全市的应急指挥系统,全面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二十六)构建消防新型信息化架构。建设消防救援支队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治理及数据可视化,全面开展基础数据采集。建设政务网消防专区,支撑指挥网和政务网应用。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志愿活动分别纳入“南粤家政”培训工程和“社会主义文明实践示范所”建设内容。依托“粤省事”开展实名登记制培训和知晓率调查,建设线上消防科普馆。利用“粤商通”平台推行消防安全预约上门服务,全面推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线上大承诺和自查报备。(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十七)推动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通过微信平台为公众提供22个商事登记事项和与开办企业关联的4个事项(公安刻章、申领发票和控税设备、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等服务,深化线上开办企业服务功能拓展,实现开办企业“一次采集,一步办结”,实现企业设立登记“智能审批”,秒批秒取营业执照。同时,探索推广“政银通”一体机智能服务,在商业银行网点布设“政银通”一体机,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八)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根据全省民政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针对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殡葬、城乡社区等业务,全力配合省民政厅对相对分散的民政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构建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提升民政数字化应用和服务水平。开展数据治理和深化民政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快推进婚姻登记业务“全市通办”,满足群众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二十九)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根据全省加快推动“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市项目组推进“数字住房(粤安居)”平台的开发使用,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市民和企业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完备的房地产行业数据库,全方位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十)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服务能力。利用政务云、公共支撑能力等建设成果,通过引入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开展“区块链+不动产”、智能审核的探索建设,并通过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拓展“交房即交证”、“农房一体批量登记”业务等多个方面,推动阳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十一)推动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推进偿还纯公积金贷款、纯商贷和组合贷款历次提取网上办理。依托粤省事平台上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按月提取还贷签约、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异地公积金转入申请、还款计划查询、提取明细查询等八个事项。推进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在电子证照的支持下进一步精简办事所需材料。(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三十二)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部署,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一站式服务、双拥工作管理、优抚信息管理、退役士兵安置等功能模块,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十三)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配合省教育厅推进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中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四)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做好我市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协同推进广东农业农村资源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应用,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五)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财务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国资委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省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全国国资国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国资局)

  六、完善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三十六)推动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对政务大厅进行合理分区,升级改造24小时自助服务区、网上办事服务区“数字政府”体验区等,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大厅软、硬件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七)推进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除有特殊场地要求的服务事项外,凡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依申请办理的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须全部授权各单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或授权委托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受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提高综合窗口人员业务水平,推动综合窗口从分类主题“专窗”向无差别“全窗”转变,提高一窗受理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一个窗口”“一支队伍”和“一套机制”,完善协办制度,加强培训,提升专窗业务受理能力和精准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窗受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要求,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彻底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牵头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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