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0-10-09 22:28:51 文章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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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市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是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中共阳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的复函》(春机编办核〔2020〕82号)精神,决定从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3名在职在编人员到市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人数

  按照“岗位需要、自愿报名、公平考试、竞争上岗”原则,从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3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于2020年10月30日),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满试用期或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能熟练操作电脑;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计生审核不合格、尚在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准参加本次选调。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730272。

  2.网络报名。公告发布后,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彩色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yc7730272@126.com(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姓名+手机号码”)。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及个人简介材料,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三)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

  1.总成绩确定办法。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负责。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选调问题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六、选调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并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理有关流动(选调)手续,聘用为阳春市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

  七、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可向阳春市人社局办公室(电话:7730272)、阳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7715699)咨询。

  


  附件:阳春市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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