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金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金海湾花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江市金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
建设项目名称:金海湾花园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春州大道东北侧
建设用地面积:69731.9平方米
方案概况:
1.81栋-90栋调整户型并重新编号,81、82栋编号不变,原89、90栋编号调整为83、84、85栋;原83、84栋编号调整为86、87栋;原85、86栋编号调整为88栋;原87、88栋编号调整为89、90栋;取消93栋编号。
2.地下室需增加人防设备房满足人防设计要求,地下室面积由30228.05平方米调整为30360.17平方米,增加132.12平方米,地下车位增加34组两层机械车位共204个,地下车位数由846个改为917个,比原来增加71个。
3.地上车位数由615个改为620个,比原来增加5个。
4.总户数由1599户调整为1579户。
5.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基底面积16381.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4579.3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09100.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5478.78平方米,容积率3.00,建筑密度23.49%,绿地率30.08%,停车位1537个(其中154个充电桩车位),其余均为预留充电设施。
公示日期:2026年8月29日至2026年9月7日
公示期限:10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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