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公开遴选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程定点服务单位的公告

2026-01-12 16:14:41 文章来源: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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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高效推进我单位管辖的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的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我处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程的定点服务单位,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承担市委市政府大院等由我单位管辖的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的维修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维修、管道疏通、建筑装饰装修、防水处理、道路修补、围墙整修、排水沟整修、库房整修、门窗更换、房屋整修等不可预见项目。

  (二)采购单位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三)项目地点

  阳春市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为一年一签,其中试用期满和年度考核合格作为合同继续履行和续签的依据。

  (五)服务单位数量

  本项目选取1家服务单位。

  (六)服务限额

  单项3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程。

  (七)工程结算价款确定和支付

  1.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

  2.结算依据: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相应配套文件和维修维护当期月份阳江市信息价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执行。若定额版本有更新,按新版定额执行。

  3.结算价款确定及付款规定: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现场签证确认(附相关图片作为佐证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按上述结算依据,由服务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按折扣比例计算实付结算款,开具有效发票并附相关资料进行工程结算。本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程无预付款。    

  举例:假如根据结算依据编制结算价为10000元,乘以折扣率___%,则实付结算款=10000.00元×折扣率___%。

  二、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必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授权委托书(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入库服务商资格证明材料;

  (五)提供本项目公告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六)提供在职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类证书、岗位类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职称类证书等);

  (七)提供自有或租赁设施设备证明材料(自有设施设备需登记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名下;租赁设施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可证明材料);

  (八)提供参加该项目前三年内同类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业绩证明材料;

  (九)提供项目工作方案;

  (十)提供《信用承诺书》(附件2);

  (十一)提供《服务承诺书》(附件3);

  (十二)提供《施工要求承诺书》(附件4);

  (十三)提供《项目报价函》(附件5)。

  上述材料全部加盖公章,密封报送,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时间。

  四、评分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总分100分,其中资信分15分,技术分20分,服务分25分,价格分40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作废。

  五、其他事项

  (一)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二)中选单位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三)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

  (四)资料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五)报名地点:阳春市府前路102号4号楼二楼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人秘股,联系电话:0662-7761135、0662-7736109;

  (六)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解释。


  附件:附件1:递交资料一览表.docx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3:服务承诺书.docx

                 附件4:施工要求承诺书.docx

                 附件5:项目报价函.docx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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