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保障服务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根据《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医保医管〔2023〕148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阳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质量考核指标评价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阳春市的定点医药机构考核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附件1:2025年度阳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质量考核指标评价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2:2025年度阳春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医药服务质量考核指标评价结果汇总表.docx
阳春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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