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为市委市政府大院相关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和年度考核合格作为合同继续履行和续签的依据。
三、服务范围
为在阳春市委市政府大院内办公的11个机关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详见附件1)。
四、服务内容
受聘的法律顾问单位应自行组建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重大行政决策措施、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
(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查;
(三)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信访案件等的研究论证,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规避法律风险;
(四)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共事件等的法律论证;
(五)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
(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七)协助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研究、交流,向党政机关提出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解决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八)就党政机关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和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党政机关行政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接受党政机关委托,开展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等;
(十)应邀参加或者列席相关会议,就有关事项发表讨论意见;
(十一)在涉及影响社会稳定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时,法律顾问应当迅速响应,跟随党政机关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与应对策略;
(十二)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基本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供应商资格;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经合法设立,近3年来未被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
4.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和业绩优先, 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5.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6.能够组建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业务对接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等法律事务需求;
7.拟选派的律师必须为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正式职员,对所选派律师为相关单位开展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8.没有不适宜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二)拟选派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
3.专业能力较强,熟悉行政法律法规、政府工作规则、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公共事务和司法行政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法律问题和撰写高质量法律文书的能力,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4.履行职责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费用
根据参选律师事务所和拟提供顾问服务律师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家法律顾问单位以费用包干方式提供常年法律事务服务,由参选律师事务所自行报价。报价仅作为参考,最终参照行业服务标准与中选律师事务所协商后签订合同,但合同价不得高于报价。
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中选律师事务所代理,根据实际代理案件的情况按宗支付。代理案件应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代理合同,代理费在签订具体案件代理合同时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止。
2.报名材料: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单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近3年(2023-2025年)执业情况》(详见附件3),另提供担任政府和党政部门法律顾问的合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律师事务所的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资质证明;
(5)《拟选派律师个人情况表》(详见附件4,如拟选派多名律师可填写并提交相应数量的材料);
(6)所拟选派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7)《拟选派律师近3年(2023-2025年)执业情况和奖惩情况》(详见附件5),另提供该律师担任政府和党政部门法律顾问的合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近3年来为政府机关、群团单位和事业单位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拟选派律师相关的2023-2025年代理的典型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协议文本等各不少于2份(详见附件6);
(9)《响应时间承诺表》(详见附件7);
(10)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业务能力优势以及为市委市政府大院内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等内容;
(11)《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表》(详见附件8);
(12)《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9);
(13)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关于遴选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须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时间。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审查
公示期满后,由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以报价合理性、资质与经验、团队能力、服务方案、响应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拟定选聘法律顾问单位名单。
(三)公示
就拟定选聘的法律顾问单位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资料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阳春市府前路102号4号楼二楼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人秘股,联系电话:0662-7761135、0662-7736109;
(三)本项目不属于法定招标,有关条款由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解释。
附件: 附件1:相关单位名单.docx
附件3:律师事务所近3年(2023-2025年)执业情况.doc
附件5:选派律师近3年(2023-2025年)执业情况和奖惩情况.doc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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